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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17日--新西兰政府计划修改投资移民政策 将下调商业投资移民的英语和投资资金要求

昨日新西兰移民部长Jonathan Coleman表示,新西兰将不会跟随澳洲“脚步”削减移民数量,相反还会制定更好的政策吸引商业及投资移民的到来。

  Coleman部长指出,未来可能会修改移民法案,将商业及投资移民的英语水平要求降低,而且对于投资金额的最低要求也将变得更加合理化。

  他表示,鉴于目前的经济环境移民法案的修改已是当务之急,政府将尽快行动起来,预计数月之内就会有详细的修改方案出台。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由工党政府制定并于2007年11月生效),商业投资移民至少需要带来资金250万纽币,年龄必须在54岁以下,以及雅思要达到5分。如果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在1000万纽币以上,那么年龄可以是64岁以下,雅思水平也可以降低到4分。如果投资金额超过2000万的话,那么就没有任何的年龄及语言要求了。

  Coleman部长认为,这样的要求对于商业投资移民来说过于苛刻。他将公开与移民,商业及工业等团体磋商,便于制定新的移民法案。

  昨日,澳大利亚官方宣布将削减移民数量14%,从133,500砍到115,000人。在过去十年中,澳洲的新移民人数到达顶峰,弥补了该国劳动力的缺乏。但是金融风暴的到来,令澳洲六大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体系出现衰退,澳洲国内的就业市场也一片萧条,不得不先从移民身上“下手”。

  Coleman部长指出,新西兰的情况与澳洲不一样。他说:“我们现在依然需要技术性人才,等我们从衰退中走出来后,技术性人才将更加短缺。”

  目前,新西兰的移民配额大约是45,000人,其中技术跟商业投资类的配额约是27,000人。


2008年11月08日--新闻评述:新西兰投资移民政策又将放宽

期待已久的新西兰投资移民大门将重新开放,今晚(2008年11月8日)新西兰反对党国家党重新夺得政权,国家党在其执政纲领中就声称要重新开放投资移民,引进外资,免除投资移民的英文考试限制,有关政策将于2009年初实施。

2005年9月23日--移民局重新审理资金转移,我公司客户第一个获得批准

今天我公司收到负责审理资金转移的签证官Raphael Rufino的电子邮件,我公司资金转移的客户获得了批准。据悉这是移民局恢复资金转移审理后第一个批准的申请人,也是移民局在7月6日公告要求中国投资移民转移资金需提供中国外汇管理局证明以来第一个批准的中国大陆投资移民。一直以来我公司都关注移民局对于资金转移审理的发展动向,也前瞻性地预见到移民局有可能要求中国投资移民提供外汇管理局的证明,所以我们以前的客户都在此做了充分准备,刚开始移民局仅内部要求提供证明说明汇款合法,后来又要求外汇兑换也必须合法,这些我们的客户都满足了要求。为了能保证我们的客户获得成功我们还邀请了某御用大律师加入我们作为法律顾问。

本次收到批准的客户在2005年夏天就递交了材料,期间因移民局要重新评估其资金转移政策而等待,7月初移民局更发布公告明确要求中国投资移民必须提供外汇管理局的证明。下面是移民局批准信内容(仅保留客户申请号,删除其余个人信息)。

Subject: XXX XXX (WB 4498111)
Date: Thu, 22 Sep 2005 14:32:30 +1200
From: "Raphael Rufino" <Raphael.Rufino@dol.govt.nz>
To: 新西兰投资集团

Dear Sir,

I am writing in regards to Mr. XXX’s residence application under the Business Investor category. I wish to inform you that the transfer of funds has now been approved and the application is ready to be finalised.

Please provide the following remaining requirements:

1.ESOL Tuition fee XXX, XXX NZD $6650
2.ESOL Tuition fee XX, XXX NZD $3350
3.Migrant Levy fee NZD $900
4.Settlement information fee NZD $90
5.valid passports of all applicants

Yours truly,


Raphael Rufino

Business Immigration Specialist

2005年8月10日--新西兰反对党声称要取消投资移民考英语的政策

2005年9月17日的新西兰大选将对新西兰的移民政策产生巨大影响,目前新西兰最大的反对党国家党在其昨天公布的移民政策中声称将取消对投资移民要求考英文雅思的歧视性政策,国家党认为:

首先,移民局办事效率低下,缺乏专业态度和精神;其次,所要求的英语条件太高,尤其是对商业移民和投资移民的要求是雅思五级;第三,海外学历和工作经验很难被有关部门接受;最后,移民政策朝令夕改,短期内的大幅度政策改变令人无所适从。移民各部门实行移民的条例不一致。

国家党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政策:

第一,成立一个独立的移民和公民部门,有足够的资源和管理能力去提供有效的服务,使大众对移民和公民的申请和批准机构有信心。

第二,商业移民重点放在造就新的工作机会,一个成功的商业移民(长期商务签证)需给新西兰提供两个非家庭成员的就业机会;取替以往呈递商业计划的做法。投资移民重点放在投资于能推动经济发展的项目上,投资资金为100万新西兰元,投资期限由过去的两年改为4年。取消雅思五级英语要求。英语标准应合适商业及投资项目所需。

第三,技术移民重点放在所需人才的工作背景上,不只是看学历。

第四,家庭团聚赞助人需要提供能承担四年的责任证明。

第五,新移民在四年内不可领取福利金,新移民的四年有条件的永久居留权会被算在公民居留权条件之中。

上述条款中对投资移民影响最大的是取消英语要求,但同时把投资期限从过去的2年提高到4年,而且以往那种把投资存银行吃高利息的好事没有了,新西兰也学习澳洲要求投资款存入政府基金中。目前国家党还落后新西兰工党约5%,不过到9月17日大选时也不会有任何一个政党能独立赢得议会多数,只能采取和其他小党联合执政的模式,除非到大选前选民态度有大改变,否则国家党上台的希望不高。

2005年8月02日--移民局公布资金转移及创业移民的最新消息

在资金转移方面有三个主要变动:

1,一向以对中国人严厉著称的原签证官Alex Pottinger被调离去负责日常电话咨询答疑,新的资金转移签证官是Raphael Rufino;

2,移民局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资金汇款额超过1万美元的都必需提供中国外汇管理局的证明或批文(注:由於我们的远见,我公司以前所有的资金转移客户都满足上述要求);

3,移民局目前正在重新评估其资金转移政策,这期间所递交的申请将等待直至新的政策出来。

在创业移民(长期商务签证)方面:

众所周知新西兰移民局一直积压了大批2002年申请的创业移民,这些申请一直都没有得到审理。现移民局重新调整人手,准备从现在起到年底把这些积压案子都派发到具体签证官手上审理。这有点象刚审理结束的2002年投资移民一样,到时很多申请人的中介都会接到移民局的受理通知和调查电话,但关键是很多中介已经关门倒闭,这样将会有大批长期商务签证申请人得不到移民局的通知而错失良机,我们将继续关注此问题,同时我们也希望每个申请人和您原先的中介联系看看他们是否还继续中介服务。我公司可以为这些申请人服务,条件是您需发一份传真给移民局声明转移代理关系给我们,这样我们就可以直接和移民局联系并和移民局讨论您的申请情况。该转移代理权的声明格式可以到这里下载,您需把您的申请号、客户号、姓名及出生日、月、年填上,最后签字。

2005年6月21日--新西兰移民大门关闭后的另外选择:澳洲投资移民和创业移民(免英文要求)

自从新西兰宣布非常严格的投资移民新法后我们的咨询电话不断,很多客户表达了关注和遗憾,特别是正在准备英文雅司考试的客户,感到打击甚大,问我们下一步如何走。现在我们已经开始根据客户的意向帮助他们申请澳洲或加拿大投资移民,在这两个国家中我们更愿意推荐澳洲,主要因素是气候时宜,澳洲不象加拿大那样寒冷,这是很多客户的主要考虑因素,澳洲更适合居住。澳洲的商业类移民主要分量类:非担保类和需澳政府担保类,现将澳洲的投资移民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澳洲投资移民类别

1、州担保投资移民165类(免英文考试)

投资人士(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由澳大利亚有关各州政府提供担保(我公司负责申请州政府担保);
·拥有成功的经商或投资背景;
·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管理企业或投资经验;
·过去五年中的至少有一年:管理自己投资不少于10%股份的企业;或管理自己不少于75万澳元的投资;
·在申请前两年中个人净资产至少112.5万澳元资产;
·在指定项目上投资75万澳元,为期四年;
·年龄五十五岁以下;

2、投资移民162类(雅思达到5分)

投资人士(非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拥有成功的经商或投资背景;
·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管理企业或投资经验;
·过去五年中的至少有一年:管理自己投资不少于10%股份的企业;或管理自己不少于150万澳元的投资;
·在申请前两年中个人净资产至少225万澳元资产;
·在指定项目上投资150万澳元,为期四年;
·年龄四十五岁以下;·英语能力达职业水平(雅思达到5分);

3 、州担保企业家移民163类(免英文考试) 

企业家(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由澳大利亚有关各州政府提供担保(我公司负责申请州政府担保);
·拥有成功的经商背景;
·过去四年中的至少两年中,所投资企业的年营业额不少于30万澳元,或有四年以上高级管理经验;
·至少有25万澳元资产在获得批准之后二年内转入澳大利亚,用于建立企业;
·承诺于抵澳后创业,拥有该企业的所有权并直接积极参与该企业的日常管理;
·除在特许情况下,年龄五十五岁以下;
·经过考察,提交完整可行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由我公司澳洲会计师根据客户的具体商业背景起草);

4 、企业家移民160类(雅思达到5分)

企业家(非担保)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拥有成功的经商背景;
·过去四年中的至少两年中,投资于企业的资金不少于20万澳元;
·过去四年中的至少两年中,所投资企业的年营业额不少于50万澳元;
·至少有50万澳元资产在获得批准之后二年内转入澳大利亚,用于建立企业和生活费用;年龄四十五岁以下,英文达到职业水平(雅思达到5分)
·有意在澳建立或参与企业;
·经过考察,提交完整可行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由我公司澳洲会计师根据客户的具体商业背景起草);

关于免移民监的问题可以这样解决:配偶去坐移民监以取得永久定居权,这样全家就能保留澳洲定居权;或让子女去坐移民监(25岁以下子女可以随父母移民),住满移民监后18岁以上子女可以独立申请澳洲护照,中国移民以办理第1类(165签证)和第3类(163签证)居多。除了审计报告需由澳洲注册会计师或香港指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外,办理澳洲投资移民的手续和材料和新西兰投资移民完全一致,我公司在澳洲默尔本有获得澳洲移民局注册认可的专业移民顾问及会计师,在香港也有获得澳洲移民局指定的会计师合作,方便审计国内客户的资料。

2005年6月17日新西兰彻底关闭投资移民大门!

昨天新西兰移民局公布了最新的投资移民政策,该政策将于2005年7月4日实施。这是一个要对亚洲移民彻底斩草除根的政策,其目的就是要把亚洲移民完全拒绝在新西兰大门之外。这个政策的要点是:

1) 投资200万新西兰元(约1200万人民币)5年,投资资金由政府控制存入国库并投资于基础建设,不允许再存银行,投资利息按每年的新西兰通货膨胀率计算(目前的通货膨胀率每年不到3%),而且投资的利息收入还需交最高达39%的入息税。投资两年后资金可以取出但还需在新西兰投资直至满5年,资金取出前需向移民局申请并递交新的投资计划书,只有计划书被批准后资金才能取出,而且要交NZ$750的改变投资计划申请费,

2) 投资主申请人还需达到英文雅司5分的标准,而且还需坐移民监,5年后由移民局审核是否满足以新西兰为家的条件才能批准绿卡;

3) 投资资金还需满足象现在这样严格的通过银行系统合法兑换并汇入新西兰的条件;

4) 主申请人必须是54岁以下而且具有5年以上商业经验,投资资金还需证明来源合法;

5) 申请人需先向移民局表达投资意向,经审核同意后才能转移资金到新西兰,这样无疑加长了审理时间。

综上5个条件不难看出新西兰现工党政府的反亚裔移民的态度,这几个条件比强烈反对亚洲移民的新西兰优先党更甚,可以说没有几个中国移民能满足条件且愿意投资给新西兰这样一个反对亚洲移民的政府,而且谁也不能保证5年后您一定能拿到绿卡,因为评估您是否满足的条件非常含糊不清的,一切由移民局决定(数年前的创业移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当3年创业期到期后大部分投资人都没有拿到绿卡,移民局的拒绝理由就是申请人不满足条件),以新西兰目前强烈的反亚洲人特性到时很可能大部分人被拒,所以说投资新西兰充满极高风险。更何况目前新西兰元币值是历史上的顶峰值,5年后肯定贬值(1999年曾经贬值达50%)。而目前加拿大投资移民条件最宽松不需英文成绩,澳洲其次(需要英文成绩但可以申请免考),我们建议申请人转投资到加拿大,已经在准备材料的客户我们将协助他们转申请加拿大。这个政策将对新西兰的留学市场也是极大的打击,因为留学和商业移民政策是紧密联系的,很多家长就是因为孩子到新西兰留学才决定投资移民新西兰的。可以预计没有移民,特别是有钱的投资移民进入新西兰的房地产将贬值,目前新西兰经济已经开始进入衰退期,除非是今年9月前的大选新西兰工党下台,否则未来新西兰将禁闭移民和留学大门。

2005年5月28日 中国投资移民资金转移上诉案政府同意庭外和解并赔偿申请人律师费

上周,就一起新西兰高等法院的资金转移上诉案新西兰政府主动让步,批准了一名中国投资移民志女士的资金转移申请并签发了志女士的定居签证。这名申请人的资金转移不仅被新西兰移民局拒签,而且上诉至移民上诉委员会也被拒绝。此次随着高等法院案的胜利,政府还同意支付志女士律师费10000新西兰元。

政府之所以同意庭外和解是因为别无选择,原因是高等法院的最终判决将是那些符合资金转移条件但被移民局拒绝的投资移民可以获得移民身份,而且移民局将被迫承认他们目前所采取的移民政策暗指香港和台湾不属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这样一来将引起外交风波并引来中国政府的抗议,而且将摧毁新西兰拟与中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此协定对新西兰日益重要,新西兰越来越依赖于中国这个大市场。

2001年志女士的投资移民申请获得原则批准,条件是需将100万新西兰元投资款汇入新西兰。2003年2月7日移民局以转帐方式不符合要求拒签了志女士的资金转移申请。志女士对移民局此种无稽之谈愤慨之极,决定将移民局告到高等法院。

截止2002年11月约有近千名中国投资移民获得了移民签证,志女士就此参照其他申请人的做法用同样的办法将资金汇入新西兰,然而2002年11月移民局擅自修改移民政策,对中国的资金转移提出很多严格要求,以转帐方式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签了约500名中国投资移民,而志女士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这样就导致了以同样移民法获得原则批准的申请人因为资金转移的时间先后而有的人被拒签,有的人获得通过,而他们都是同一批(2002年11月前)获得投资移民原则批准的,移民局改变法律不应该有追溯性,因为这批投资移民在此之前已经交了签证申请费,等於和移民局签订了合同,他们的申请应该以老政策处理,而且不应该有区别对待,不能因为某人在政策变化之前转移资金就获得批准,而某人因为错过了政策变化的时机就被拒签,否则这就是歧视申请人,是违反宪法的。

如果志女士是通过开庭胜诉的话那政府将有可能面临由几百名中国投资移民因受到不公平待遇而被拒签的官司。新西兰法律体系是西方判例法,一旦法院判决将成为法律,移民局将不得不重新给那些被拒签的人士发签证,所以移民局现在极力掩饰该事件,希望这仅仅是一个个案,这也是原意庭外和解并赔偿律师费的原因。

对于这宗高院案政府承担着极大风险,因为如果高院判定2002年11月政府擅自修改的资金转移政策是正确的那移民局不得不承认在这之前数年已经批准的数千投资移民是错误的,他们的签证将被取消,这将引起一场巨大的官司。如果判定2002年11月后的政策是错误的则移民局需把已经被拒的500多名中国投资移民重新颁发签证,而且这将引起一场政治危机,因为新政策认定香港、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更为严重的是事件一旦暴光将对民意不断下跌的工党政府是雪上加霜,今年是新西兰大选年,大选可能在7-9月举行,目前工党政府的支持率已经下迭了很多,和反对党国家党的选票很接近,华人的选票对於两党的未来至关重要。

我公司这两年多来一直在帮助中国投资移民办理资金转移,深深体会到移民局对於中国申请人的百般刁难,刚开始要求申请人通过中国的商业银行合法汇款,在此问题被解决后又提出要合法兑换外汇,这个问题最后也被解决了,可移民局又提出要追查兑换外汇的那笔外汇资金来源,然后又提出要考核申请人的英语能力(众所周知老政策下的投资移民根本不需要考英文,而且资金转移根本和申请人的英文能力无关),在这些措施都被一一反驳后现在又动不动以申请材料的装钉格式不合要求把材料退回,我们最近就接到大批这样的求助。以上这些措施都是针对中国投资移民的,我们有理由相信移民局的这一做法歧视了中国人。

两年多来据我们统计约有800名申请人被移民局以各种理由拒签,敢於上诉到高等法院的只是极少数。通过志女士的案件和4月9日新闻中另外一个深圳资金转移申请人的例子我们看到,只要你敢於力争胜利一定属於你的,因为移民局一直以来在执行错误的政策,在此我们再次呼吁:无论你已经被拒签还是现在正在申请资金转移的请尽快和我们联系,让我们拧成一股绳,采取联合诉讼的方式向移民局讨回公道,今年是新西兰大选年,在此微妙关头也是我们争取最后胜利的最好时机。

2005年4月09日 -- 资金转移遇刁难,某申请人通过法律途径向移民局讨回公道

资金转移一直是困扰目前投资移民的一大难点,相信任何资金转移申请人一定深有体会,辛辛苦苦2年多得到投资移民原则批准可在转移资金上却受到百般刁难。最近某投资移民在忍无可忍之下通过法律途径成功向移民局讨回公道。该申请人是自己做的资金转移并自行和移民局联系,所有材料和单据也齐全,但自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后就一直受到某签证官刁难,先是以材料太复杂看不懂,格式不对为由将材料全部退回(相信很多申请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这样往返数次后该客户将材料简化,可签证官又认为他的材料不可信,无论如何解释都不相信,更甚的是被签证官要求要考核他的英文能力(该申请人不懂英文但请翻译将中文信翻译并在英文信上签字)。众所周知资金转移根本和申请人的英文无关,没有任何理由将申请人的英文能力和资金转移挂钩,最后该签证官以该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提交满意的材料为由拒签。在忍无可忍之下该申请人在新西兰聘请律师准备将移民局起诉到新西兰高等法院,力争要讨回公道。在起诉前律师写了一份投诉信分别投递给新西兰劳工部长(劳工部管辖移民局)和商业移民局经理,由於今年是新西兰大选年,如果事件被媒体揭露将影响执政党在华人中的形像,事件很快引起劳工部注意,最后劳工部将该签证官和商业移民局经理召集起来和该律师协商,事件最后得到圆满解决。

目前在新西兰高等法院还有几个涉及资金转移的案子在审理中,如果您有类似经历可以一起加入起诉中,大家共同分担律师费,而且起诉的人越多则声势越大,更能引起当局的注意。


2005年3月07日 -- 影响资金转移的四大因素:兑汇、汇款、申请人英文能力及其背景


自2002年底我公司开展资金转移服务以来,2年多的时间里2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是客户最多、成功率最高、也是唯一能从中国大陆做资金转移的中介。经验告诉我们,移民局在审核资金转移时主要是依据下面四个方面审查:

1) 合法兑换外汇 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银行是不能卖外汇给私人的,除非得到批文,而私人间的外汇交易是不被移民局承认的,移民局认为这样的交易不合法且有可能涉及现金交易,令移民局不能跟踪资金来源。

2) 合法汇款出境 中国的银行同样禁止大笔资金汇出国外,要想汇款同样需要得到批文。采用别人名字的汇款方式也不被移民局承认。而且移民局要求资金必须是从中国大陆直接汇到新西兰的银行,不能中途经过境外第三地,还要提供银行存折原件,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某些人采取退款的方式把资金汇走。

经我公司努力,上述两项障碍已经被我们克服,我们的客户兑换和汇款都是在符合中国法律的情况下经银行操作(由客户自己在银行柜台输入秘密完成上述步骤)完成,我们不参与任何具体步骤,资金都是在申请人名下,和正常的兑换、汇款方式完全一样,安全可靠。

3) 申请人英文能力 相信有一些自己办理资金转移(自己直接和移民局接触)的申请人都会接到移民局来信,要求解释其英文能力,并要求电话交谈以确定申请人的英文能力。移民局认为当初申请移民时您购买了英语课程,说明您的英文能力有限,可现在却用英文和签证官交流这说明你有欺诈行为。如果在电话交流中证明情况属实则面临拒签。我们就曾经接到这样的来信,移民局要求某申请人电话面谈,信发给我们,可该申请人并非我们的客户,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客户在移民局最多或移民局因为工作混乱搞错了,现在一直不能联系到该申请人(Lijiong Wan,WB 4736850),请该申请人看到此申请号后速和我们或移民局联系。

4) 申请人的商业背景 照理说资金转移不应该和申请人的商业背景有关,但由於做假材料的太多,移民局现对中国申请人持怀疑态度。在一些材料不能核实的情况下移民局更相信那些商业背景比较好的客户,如客户来自上市公司高层,或者是世界著名外资企业管理人员,或者申请人曾经和新西兰著名公司有业务往来,或曾经被新西兰政府邀请访问新西兰。以我们的经验,有上述背景的申请人其资金转移较容易通过。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申请材料的格式问题,相信很多人的申请因为格式不对被移民局退回。现在所有的资金审核都由签证官Alex Pottinger一人负责,他已经多次抱怨其工作很忙,因为资金转移材料本身就很繁琐,他没有时间看那些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并就此专门颁发了一种格式,凡是不能让他满意的格式将一律退回。

2005年1月11日 -- 投资移民申请永久回头签证者请注意

两年前在我公司办理成功的投资移民现在陆续到了申请永久回头签证的时候,请注意如下事项:

1) 按移民法规定,申请永久回头签证应该是您的资金在新西兰投资两年到期后的3个月内,如果超过3个月才提出申请则您的签证可能失效。

2) 现在移民局对永久回去签证的审理周期可能达到6个月以上,主要原因是两年前有大批人士获得批准,现在都到了申请永久回头签证(永久绿卡)的时候,移民官人手不够。

3) 由於以前有很多人办理假投资,也即贷款投资,移民局乘此机会要申请人提供两年前资金是如何汇入新西兰的证据。我们最近就接到这样的求助:某申请人去年7月投资到期,他的中介把申请递交上去后被移民局要求提供很多材料,其中包括当时资金是如何进入新西兰的,资金在新西兰两年来的历史记录,税单等。结果到了去年12月移民局给他来信说因为他当初汇款进入新西兰不是走合法渠道(移民局要求汇款必须通过商业银行系统),等於欺骗了移民局,结果移民局取消了其永久回头签证申请,而且连上诉的机会也取消了。该申请人虽然后来寻求我们帮助,但为时已晚。我们在此提醒大家,当您的资金转移成功后您的汇款材料一定要保存好以防移民局两年后的调查。

2004年12月16日 -- 圣诞、新年期间灵顿商业移民局停止颁发签证

今天我们收到专门审理资金转移的商业移民局签证官Alex Pottinger来信,信中他除了通知我公司一客户的资金转移申请获得批准外,还告诉我们由於接近新年商业移民局有规定不能保留申请人的护照,所以不再颁发签证,1月5日后商业移民局将恢复颁发签证。在信中Alex还对我公司所提交材料的格式表示满意,希望我们将来按照此格式准备材料。该信原文如下:

Subject: (WB 4386481)
Date: Thu, 16 Dec 2004 09:04:36 +1300
From: "Alex Pottinger" <Alex.Pottinger@dol.govt.nz>
To: 新西兰投资集团

Good morning

I have read and considered your comments and the evidence provided and wish to advise that the funds transfer process is acceptable. In future, please provide documents to us that are in the same sort of order that we can easily follow and understand. This will make the assessing of such applications a lot quicker. Thank you.

As it is only a few days before this office closes for the Xmas and New Year break, please do not forward the passports and fees etc before then as we will not be able to return them before Xmas and we have been told that we are not allowed to hold any passports in the office over the break.

Please forward them after the 5th of January 2005.

Regards


Alex Pottinger

2004年11月22日 -- 中国有限度开放投资移民资金转移,但有五大障碍难突破

日前中国政府公布了有条件允许移民把合法财产转移到境外的规定,该规定的大致要求是:经证明是合法收入的个人财产经申请后可以在三年内逐步转移到境外,如果是人民币20万以下的资产可以一次性转移,超过50万的财产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经审核确实是合法收入后可以分批在3年内逐步转移至境外。经我们向北京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咨询,结合新西兰移民局的要求,发现有5个方面和新西兰移民局的要求有冲突:

1)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取得国外绿卡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才可以申请资金转移,而新西兰移民却要求申请人先转移资金后才能取得绿卡,在此之前申请人只能得到原则批准书,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告诉我们他们只承认绿卡,不承认原则批准书。

2) 规定要求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需分批在3年内转移到境外,第一年可以最多可转移50%,第二年转移25%,第三年再转移25%,不能一次性把财产转移完。可新西兰移民局只允许申请人在原则批准后的1年内把100万新西兰元汇至新西兰。

3) 所有需转移的财产必须提供合法收入来源的证明,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原件及当地税务局的完税证明,以100万新西兰元(约560万人民币)计,需提供100多万的个人所得税税单。

4) 超过50万人民币的资产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由该局调查并审核,这样申请人将面临个人资产暴露的风险。

5) 申请采取逐级申报制,先在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报,然后报省外汇管理局,最后到国家外汇管理局,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於数额大的资金需向移居地移民局调阅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而根据外汇管理局的规定,超过50万美元以上的资金需上报国务院,最后由主管副局长批准才生效。整个申请过程大约需9-12个月。

2004年11月10日 -- 已经得到绿卡的客户请注意新国籍法的影响

经过新西兰华人的努力,现政府已经同意在新的入籍法中取消了一些对移民不利的条款。根据将于明年实施的新入籍法,如果是2005年1月1日后进入新西兰定居的则需要住满5年才能申请入籍。如果你在2005年1月1日前已经取得新西兰绿卡并且已经在新西兰定居的则还是享受老入籍政策的待遇,即你只需在3年内在新西兰累计住满两年,每次离开新西兰的最长时间不超过183天(半年),第一次进入新西兰时需住满8周,而且在申请入籍前的8周也在新西兰,则定居3年后就可以申请加入新西兰国籍。

我公司目前有大批投资移民客户已经取得新西兰2年临时绿卡或者永久绿卡,但因为生意的关系目前90%的客户还没有到新西兰定居,如果你们或者你们的配偶、孩子想加入新西兰国籍的必须在2005年1月1日前进入新西兰并且要住满8周,否则将来想要新西兰护照需住5年了。

按旧的新西兰国籍法规定,谁取得绿卡后谁到新西兰定居并且在3年内住满2年就可以入籍,你们可以在国内继续忙生意,让配偶和孩子到新西兰居住,这样配偶和孩子就可以独自申请新西兰国籍。我们建议最好让你们的配偶或孩子(孩子在3年后申请入籍时满18岁就可以独立申请入籍,否则可以随父母中的任一方一起入籍)去定居,这是最后的机会。

2004年11月03日 -- 以境外投资办企业的方式转移投资移民资金行不通

近来我们接到一些咨询,有人问:以在境外投资办企业的形式转移资金是否能得到移民局承认?我们现就此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移民局对资金转移的一般规定:

All steps in the process must be properly documented.
The method used must be transparent and credible, must be transferred through banking system and under the client’s name, this method must be lawfully.
Ownership and control of the funds must remain with the client at all times.
The funds must be unencumbered - BMB staff will need to be satisfied that the client has the ability to invest the NZ funds in whichever way he/she chooses.

由上面的条款我们知道资金必须以申请人的名义通过银行系统合法汇到新西兰,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申请人控制,用申请人的名字,任何第三方的名义都不能接受。当您的投资移民原则批准后在批准书上会明确写明您的银行账号,资金额,也就是说移民局需要看到您的钱必须从这个账号汇到新西兰,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有人搞假贷款。那么以在境外投资办企业的形式转移资金是否能行得通呢?

1) 目前国家规定在境外办企业必须是从境内企业投资的,也就是说汇款方是国内企业而不是您个人,纵使该企业是您全资拥有可和移民批准书上的个人账号是不一致的,移民局不会承认。移民局要求的是按批准书上的个人账号汇款,始终是申请人的名字;

2) 按国家规定,往境外办企业要先向当地相关部门申报,然后逐级上报到省里,最后到国务院商务部,这个过程非常冗长而且非常繁琐,不是几个月可以办好的,而期间要疏通关系的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不是一些国内非常著名的企业根本就没有希望;

3) 要投资境外需先有境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这需要先在国外开公司,把生意做起来,然后再由国外会计师审计,当生意有一定的规模后该审计报告才能说服商务部,而这个过程最快也要半年,期间所花费的精力,时间,国内、国外来回奔跑的时间消耗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相信每个投资移民都会深感时间就是金钱的深刻含义;

4) 如果以境外参股或者购买别人的股份名义申请投资,则资金要汇到别人公司的账号,这样移民局肯定不承认,而且也不安全;

5) 最致命的是当您向商务部申报时,必须说明您将投资境外的资金是合法的,完整的税单就免不了,相信中国的企业没有几个能拿出这样的材料,也没有人愿意暴露自己的资产。

6) 即使向商务部申请成功,还有一个如何合法换汇的问题,换汇不过关移民局也不批;

7) 移民局现在只承认资金直接从中国汇到新西兰的方式,如果通过第三国周转,移民局担心期间资金会被抽出调换,变成贷款投资,这是移民法不允许的;

所以说期望以境外投资来转移资金的方式是幼稚的,实际操作起来根本不可能。根据WTO协议过两年中国的金融将全面放开,到时转移资金就很容易了,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严格按照移民局的要求逐条办理。为使客户了解我公司投资移民资金转移的真实合法性我们一般会向客户展示一些成功客户的办理材料,这包括:所有的汇款原始单据及银行存、取款回单,银行收费单,外汇兑换单据,清空后的存折,上面有资金来往的全部记录,电汇单,外管局汇款申报单,一份来自新西兰银行的重要证明,说明这些资金是从中国直接汇到新西兰的,还有我们写给签证官关于资金转移的详细说明,流程图,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移民局对资金转移的批准书了。所有这些单据都是在申请人名下,我们不参与具体操作,仅指导您如何办理,安全性让客户放心且完全合法,有相关文件。客户看到这些材料后都对我们的汇款方法充满信心。

2004年11月02日 -- 我公司投资移民客户补充材料后仅20天就获得批准

昨天我公司接到北京移民局签证官电话,我公司一投资移民客户10月中旬递交的补充材料仅20天就获得批准,今天上午拿到原则批准信。这是最近获得批准较快的客户,该客户原先在某中介办理的申请,后感到我公司更有实力逐转移到我公司。该客户的背景是属於较难办理的一类,他的收入全部来自工资和奖金,按理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和税务局纳税证明,但他仅能提供一小部分。经我们双方努力合作,在我公司精心指导下该客户细致认真地准备材料,递交材料后移民局很快就认可了他的全部收入并且没有要求他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也就是说我们成功地帮助他避免了税务问题。

2004年10月18日 -- 关于移民局对投资移民背景调查的紧急通知

目前北京移民局对老政策的投资移民审理也已经接近尾声,我公司95%的客户都已经接到移民局来信,而新政策(考雅思)的投资移民审理进度也有所加快,总总迹象表明移民局希望把手上这些申请人尽快审理完以便新的投资移民政策出台。在移民局对申请人的调查阶段我们发现一些客户没有做好准备,有可能导致调查出问题,特在此说明如下:

移民局主要委托中国的一些官方权威机构来对申请人的背景调查,如在华北地区主要委托北京市工商联合会对申请人调查,在华东地区是委托上海工商联调查,其他地区有的是委托所在省份工商联调查,有的是直接由中国工商联调查,除此之外移民局还委托了北京几家专门从事商业调查的专业公司(一般是外资企业)来调查。包括申请人公司的所有材料移民局都能轻松从电脑网络中调出,因为这些材料都是上网的。工商联一般会先打电话给申请人的公司,问任何一个接电话的员工,先调查公司结构,然后逐步调查到人事部门或公司管理层,在确定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后才和申请人直接联系。如果您是公司的总经理则没有一个员工不会不知道的。但问题是工商联在调查时显得很神秘,不愿告诉对方他们是谁,调查的目的是什么,导致一些员工因为不了解对方底细而不敢回答,有的员工就连谁是总经理这样简单的问题也推说不知道,导致调查中断。这样一来引起移民局对申请人背景的怀疑,移民局除要求申请人解释外还要求申请人提供更进一步的材料,调查周期也因此延长了。所以请各位客户留意,一旦我们递交了您的申请就应该做好应付调查的准备。

您的投资移民已经批准并且资金经我们协助转移成功后也不能掉以轻心,最近有一个客户把在新西兰投资的100万纽币再抵押给银行贷款买房产,而根据移民法规定这笔钱在投资的两年内是只能存银行而不能再抵押的,其实这笔钱存在新西兰银行每年有6.6%的利息,光凭这笔利息收入就可以在新西兰以100%按揭买房,根本不需要抵押那100万纽币。我们建议各位客户在投资两年内不要再动用这100万资金,两年后就能轻松拿永久绿卡。

2004年10月13日 --
我公司即将开展中国大陆人士投资移民香港、澳门的业务


香港、澳门投资移民是去年香港和澳门政府推出的移民项目,旨在吸引资金振兴经济。其中投资香港需650万港币,投资澳门需100万人民币,投资的资金可以用来购买房产自住、出租,也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实业。香港投资移民的好处是:资金背景审查简单,不象澳洲、新西兰和加拿大投资移民需要严格的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并提供税单,如澳洲投资移民更需要由澳洲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很少有中国大陆企业能通过澳洲会计师严格审查;另外投资港澳也不需考英文(目前新西兰和澳洲都需要考英文),也没有年龄限制,审理周期快捷,仅需3-6个月(目前加拿大投资移民的审理周期是3-4年),也不需移民监,只要您在中国大陆有工作或公司的就不需要在香港居住。投资批准后马上取得香港临时绿卡,您全家可以得到公立医院免费医疗,您的孩子还可以在香港免费上学,获得普通香港人完全一样的福利待遇。得到特区护照后更可以获得包括欧洲、美国在内的世界130多个国家免签证待遇。

香港、澳门投资移民目前只接受中国华侨申请(即只接受持中国护照但已经取得外国定居权(绿卡)的中国大陆人士,朝鲜、阿富汉除外),中国内地居民是不能直接申请的。我们将协助您快速取得第三国绿卡,然后就可以华侨身份申请港、澳投资移民。我公司将于近期开展此业务,请留意网站最新消息。

2004年09月28日 -- 北京分公司国庆节放假通知

北京分公司将于2004年9月29日至2004年10月8日国庆节期间放假,特此通知。如您有任何问题需咨询可以给我们发EMAIL或者和我们的上海分公司,新西兰总公司联系,我们会在24小时内答复。

2004年08月30日 -- 上海移民局投资移民审理接近尾声,资金转移唯我公司成功

上海移民局老政策(2002年11月20日前递交)下的投资移民审理已经接近尾声,所有的申请都已经分配到签证官手上,每个申请人都接到移民局来信。按此进度上海移民局可在2-3个月内批完所有申请。北京移民局由於最近2个月装修影响了进度,而且北京移民局面对除华东5省外的所有中国投资移民,审理量大,审理进度也相对较慢,目前还只审理到2002年10月底。两个移民局的审理周期也不一样,我们感觉上海移民局审理非常快,一般是接到补充材料信后1-2个月批准,而北京需3个月以上,我们还发现两个移民局对於申请人所需补充材料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上海移民局的补充材料信看似很严格,要求细,但审理时却较宽松,而且也快。目前上海移民局有3个签证官,分别是吴小姐和两位宫小姐,我公司在上海审理的客户批准率高达95%,几乎每个补充材料的都获得批准,剩下的仅是数个因为嫌补充材料太繁琐而主动放弃的。

在资金转移方面,移民局要求每个申请人必须回答两个问题:1)你是如何在符合中国外汇管理法的情况下把大笔资金通过中国的商业银行转移到国外的?2)中国外汇管理法禁止黑市外汇买卖,你的人民币是如何在合法的情况下兑换成外汇的?除此之外移民局还要求资金必须从国内的银行直接汇到新西兰申请人的账户中,不能采取退汇方式,否则就是欺骗移民局。(注:资金转移问题仅针对2002年11月20日前递交申请的老政策而言,在目前的投资移民新政策下我们会帮助您先把资金转移好,然后再递交投资移民申请,这样一旦批准后仅需数天就能申请绿卡)

上述两个问题看似不可能解决其实还是有办法的,就目前而言仅有我公司的资金兑换和转移方法是完全符合中国外汇管理法并得到移民局批准的,整个过程100%真实而且有大量银行单据,而且资金都在申请人名下,安全可靠,我公司不参与具体操作。还有一点需提醒大家的,资金转移最好能一次成功,如果转移方式不被移民局承认,按规定只要在一年有效期内是可以重新再转一次,可移民官会问:“你曾经交给我们两套资金转移材料,我们现在糊涂了,不知道哪笔资金才是我们原先批准的资金,请先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一来问题会更复杂,所以不能采取试一试的态度,必须事先把每个细节及移民官可能提的问题都考虑好,切不可冒然行事。

2004年06月18日 -- 我公司资金转移客户获移民局特别批准

今天我们收到商业移民局专门负责资金转移审查的签证官Alex Pottinger的电子邮件,我公司某资金转移客户获得移民局特别批准,该邮件如下:

Date: Fri, 18 Jun 2004 09:07:27 +1200
From: "Alex Pottinger (NZIS)" <Alex.Pottinger@nzis.dol.govt.nz>
To: 新西兰投资集团

Good morning

I have re-considered our position on this application, the funds transfer process is considered satisfactory.

Please note however, because this application was approved, it does not mean that 'similar' other ones will also be approved and I will not accept being advised that because I approved this one, I should approve other ones.

We are learning more information all the time about various methods of getting funds out of China and as we acquire this knowledge, we reserve the right to ask further and not necessarily the same questions on applications we assess. Please take this message on board.

Please provide the payment of fees etc for the PA in due course.

Regards

Alex Pottinger

该客户是2004年3月递交的,经过3个多月的审核,期间数次被要求补充材料,从上面的信中我们可以看到该客户是移民局在特例下批准的,移民局在信中还特别声明仅此特例,以后类似的案子不会再获得移民局自动认可。信中并要求我们公布此消息告诉大家以后的资金转移必须走移民局2004年5月后认可的新渠道。这是移民局根据老的资金转移途径最后批准的一个案例,现在我们的客户都按照移民局新的方法转移资金,而且移民局只承认此方法。有关新的资金转移方法请看我们的资金转移专栏

2004年06月16日 -- 最新投资移民审理进度和资金转移动向

目前老政策下的投资移民已经审理到2002年10月中旬,离11月20日老政策结束已经非常接近,北京移民分局已经完成70%的审理(指要求补充材料),批准率逐月提高,只要认真准备材料的几乎都能批准。从这个形势看一旦老政策下的投资移民审理完毕新的投资移民法将会很快实施,而从政府公布的预算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下一个移民年度(从7月1日算起)新西兰打算吸收500个投资移民家庭,目前中国投资移民的申请率占总数的70%以上。

自我们公布移民局要求资金转移符合中国外汇管理法并要求按新的表格审理后,收到很多咨询,要求我们解释。其实很多问题在我们的资金转移栏目中已经有回答,请大家点击资金转移栏目仔细阅读。至於具体的转移办法和步骤基於商业秘密我们只告诉签约客户,我们最近办理成功了很多例子,请查看2004年6月15日我公司客户的最新资金转移批准书

2004年06月15日 -- 影响移民的护照和公民权修正案已经提交议会审议

内政部长George Hawkins正式向国会提交护照和公民权修正法案, 该法案的主要变化为:

1. 新西兰护照的有效期从10年缩短到5年,这样每五年就要更新一次;
2. 申请公民的期限由3年增加到5年(目前是3年之内累计住满2年,新法案将要求5年内累计住满3年), 而且该期限计算不包括申请人持短期签证(如旅游签证)在新西兰居住的时间;
3. 非法申报或篡改公民资料的将会被判刑10年和罚款5万元;
4. 护照的个人资料允许透露给国外的机场和口岸边防检查(以前根据人权法和隐私法,政府不能把个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该修正法案将在本月提交国会讨论, 在之前的评估中99%的国会议员赞成,估计该法案将能顺利通过并将在今年晚些时候立法。

该法案对有意新西兰移民的人士影响甚大,虽然新西兰有永久回头签证,但很多人还是想取得新西兰护照以方便旅游。现在新西兰的移民政策已经非常苛刻,如该法案通过将极大打击人们移民新西兰的意向。新西兰政府在2005年的财政预算中声称要吸引500个投资移民家庭,并要求投资移民将资金购买新西兰政府债券而不是象现在存放银行可以享受超过6%的利息。如果新西兰政府还是继续要求投资移民具备英语雅思成绩,还要求购买政府债券,更进一步收紧移民入籍条件,要吸引500个投资移民将非常困难(在2002年高峰期间曾有1100个中国家庭申请新西兰投资移民)。

目前还有一项呼吁是修改孩子出生后自动取得新西兰国籍的权力,按现行法律,只要是在新西兰土地(包括新西兰的车、船、飞机和新西兰领空、领海)上出生的孩子可以自动拥有新西兰国籍而无论其父母是何国籍。新西兰总理说已有人提议修改此法律,新提议规定只有孩子的父母中有任一方是新西兰居民或公民其孩子才能自动拥有新西兰国籍。目前澳洲、爱尔兰及美国已经实施了这项规定,该提议目前仅在报纸上出现,还没有形成议案。

2004年05月20日 -- 资金转移只有一种方式成功率高,材料将要求表格化、规范化

我公司某客户从去年底开始办理资金转移,今天我们终於收到移民局的资金转移批准书,期间可以说是历经艰辛。由於该客户原来的资金背景非常复杂,有公司股份、债券、存款、股票和基金,而且分散各地,期间他花了很多精力把这些资产归总,然后在我们的帮助下转移。材料递交移民局后刚好移民局对资金转移材料有新要求,其原因是由於移民局要求所有材料必须在逻辑上连贯一致,导致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非常多,而且杂乱无章,移民官无从入手。现移民局提出一种表格,要求申请人按表格上的栏目填写,要求把所以的材料归类,让移民官一目了然,否则不予受理。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发现移民局对於转移的方式也有变化,如果你的方式不符合外汇管理法将会被要求提供很多补充材料。以我们的经验看,我们目前采用的一种方式是完全符合外汇管理法且达到移民局要求的,该方式每天可转移资金在30万美元以上,一个投资移民数天内可以转移完,但由於现在对材料要求高,我们需花很多时间整理材料,起草报告,材料递交后移民官也要花数星期到数月审理,所以希望大家不要等到最后才来找我们,至少提前3-6个月,最理想的情况是一旦批准后立即开始办理资金转移,早办理早成功,如果期间要求补充材料则时间上较充裕。

2004年04月22日 -- 关于旧政策投资移民补充材料及税务问题的说明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非常忙,因为2002年旧政策下我公司大批客户已经获得审理,我们要给客户组织补充材料,再加上有很多其他中介的客户转到我公司寻求帮助,所以我们一直在超负荷工作。

经过数月来的工作,我们积累了如何补充材料的经验,摸清了移民局的要求和他们的底线,针对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们现回复如下:

问:1) 移民局给我来信中要求补充的材料非常多,所列的条款多达8-10页,我感到根本不可能做到移民局的要求,我打算放弃了。

答:其实这是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的标准格式,对每个申请人都是一样的,这些条款虽多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关于商业经历和资金来源合法化的证明。由於曾经有申请人被拒签后以移民局的来信没有详细明确要求为由向移民申诉局申诉,所以移民局现在的来信是经过律师审核后的标准格式,在信中移民局非常详细的列出每一要求条款及其对应的移民法,为的是避免将来的纠纷。所以看到这些信后不必惊慌,只要抓住重点,提供独立第三方的证明就能被移民局接受。并不是每个要求的条款都必须回复移民局,只要有一项达到要求就可以。如在商业经历方面移民局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工商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实际上只要有其中一份证明就可以被接受。

问:2) 以前我曾经提供了我公司的商业经历证明,为什么现在移民局不承认而要求提供独立第三方的商业证明?

答:移民局这样做也是出於无奈,因为中国有很多贪官携大笔资金外逃,在新西兰投资移民中就曾经发生过数起,为了避免给外界误会新西兰政府接受来历不明资金,也就是新西兰害怕承担接受黑金,所以现在非官方的证明一律不承认。只要申请人能提供官方证明则新西兰政府就不会害怕承担洗黑钱的名声,因为既然有中国官方的证明则将来如果有问题责任不在新西兰,所以说只要有任何一份官方证明就可以。而上述工商局、人才交流中心和街道办事处都是移民局承认的官方机构。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投资移民材料都是逻辑非常严谨的法律文件,这些新要求都是移民局专门请法律专家设计的,以往那种由自己公司自吹自擂的方式则成为历史。

问:3) 移民局现在不承认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要求提供公司纳税证明怎么办?

答:这是最近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由於涉及到商业机密,我们在此不便透露,我们已经多次告诉大家这个问题可以解决。每个申请人都碰到同样的问题,大家都有同样的困难,可很多人顺利获得批准,这说明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最近获得批准的人非常多,但也有人看到过程如此繁琐就放弃了,非常可惜,其实他们离成功仅差一步。我们还是一句话:有志者事竟成。根据我们4年多做投资移民的经验,发现那些认真负责,有决心的客户成功率最高,毕竟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所以关键是看申请人的决心。有很多客户根本就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因为其税务局不愿意提供纳税证明,可最后还是顺利获得批准了,所以说纳税证明并不是移民局一定要求的材料。只要你真的在做生意,无论纳税多少都可以成功。

问:4) 移民局还问我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怎么办?

答:并不是每个人都一定要提供个人所得税的,在我们的客户中大约只有5%要交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只有某些特定商业背景的人才要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虽然移民局提出这样的要求,但如果你熟悉中国的税法就可以给移民局一个合理的解释从而免除个人所得税,这方面需要有专业的税务知识,所以说选择一个专业中介非常重要。在新的投资移民政策下必须有非常专业的中介指导才能顺利获得批准,个人自办投资移民能成功的可能性很低。

另外的一些情况是:目前被要求提供税务证明的主要是2002年11月20日前递交申请的老政策下投资移民,他们的申请都在北京、上海移民局审理。新政策下的投资移民在新西兰首都惠灵顿的商业移民局审理,新政策投资移民被要求提供税务证明的较少。

目前投资移民审理进度如下:北京移民局已经审到2002年9月中递交的申请,上海移民局已经审核到9月底,我们普遍感到上海的进度较快。移民局希望所有积压的申请能在6月30日前审理完,便於公布新的投资移民政策。

请我公司已批准客户留意您的批准信上的资金转移截止期限(一般是批准之后的一年内),我们发现同是我公司客户,两人在同一天获得批准,而且签证官也是同一个人,居然他们的资金转移截止日期不一样。而且最近批准的客户几乎每个人的资金转移截止期限都不一样,有的是11个月,有的是11个半月,更有的是10个月,按移民法应该是12个月,我们已经就此问题向移民局反映。

2004年03月26日 -- 从最新的投资移民批准信看移民局对资金要求的新变化

昨天(3月25日)我公司收到的一份投资移民批准信和前几天收到的有一些明显变化,除了和原先一样移民局在信中声明资金转移必须通过银行系统并重申贷款(包括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都不能接受外,最明显的变化是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必须在1年资金转移期限到期前1周完成所有的资金转移程序并把材料交到移民局手上。如该申请人是2004年3月25日批准的,应该在2005年3月25日前完成资金转移,可移民局在批准信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2005年3月19日前完成资金转移。

从最近我们帮助客户补充材料的情况看,移民局评审一个申请的资格已经从过去严格按照移民法条例逐项审查变化到现在从总体上综合考虑申请人的背景,只要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确实是合法经商的就可能批准。如我们有一客户被福布斯杂志评为中国富豪前50名,他把这些材料交给移民局就很快就获得批准,一些客户企业是中国某行业的龙头,他们把其企业在中央电视台做的广告及春节联欢晚会赞助广告也交给移民局,这样很快也获得批准,根本就没有调查。

自上次(3月10日)我们在新闻中说移民局不再认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很多人向我们咨询此问题。其实移民局的意思是他们不承认这份报告的评估是基於独立第三方的材料做出的,如果会计师在审计时能从完全独立的角度审计并提出其审计理由和依据,移民局还是承认的。我们就有这样成功的例子,现在已经把该审计报告的格式传真给所有签约客户参考。


目前上海移民局已经审理到2002年9月中的申请,北京移民局由於申请量多还审理到9月初。

2004年03月10日-- 大批旧政策下的非我公司投资移民客户向我们寻求帮助


据来自新西兰移民局北京、上海分局的消息,现在的投资移民审理已经到2002年9月初,审理进度明显加快。正如我们以前新闻所分析的,现在移民局的策略是要求提供税单,移民官和我们的北京分公司移民顾问说他们现在已经不再承认中国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认为这些报告很多是假的,其评估没有依据于来自独立第三方的证据。移民局现只有看到税单才能确信申请人的资产能力,但众所周知,中国投资移民很难能拿出完整税单,这个瓶颈制约了很多申请人。

现在我们的咨询电话、传真和EMAIL大增,几乎都是那些非我们的客户遇到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束手无策后向我们求助,有的更亲自从南非和日本飞回来。我们在几个月前就在此公布移民局的这一新动向,并要求大家注意,如果要我们帮助的需提前2-3个月,因为一旦移民官审理到您的材料后您的材料就不能替换了,只能补充,如果还没有审理到我们就可以帮助您。看到这些心急如焚的申请人我们也很着急,他们的中介有的是无能为力,更甚者有的中介已经消失。如果移民局已经审理到他们的材料,则我们能做的工作仅仅是补充,也就是只能按照您原先申请的路线走下去,我们发挥的余地就有限。在此我们再次呼吁:请提前2-3个月联系我们,给我们充分时间。

从最近我们的客户批准的情况看,税务问题完全可以避免,我们的客户有的根本就没有提供税单或者仅提供很少的税单也顺利通过了(请看我们公布的部分客户原则批准书),所以问题的关键在於如何从移民法角度上提出合理理由来说明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或者在签证官未审理的2-3个月前我们帮助您重新设计材料,由於其中涉及到商业秘密,我们在此不便说明,如果您有朋友曾经是我们客户就应该知道我们是如何成功避免税务问题的。

经过多年来我们和移民局打交道的经验,我们发现凡是下定决心要办理投资移民的客户几乎都能成功,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无论他们的商业背景如何复杂,有的由於时间久远根本就提供不了任何材料,只要是真实的就一定有办法。移民局现在评估一个申请是从综合的角度考虑的,也就是说虽然您可能有某些方面不合格,但只要让移民官确信您在整体上达到条件就能通过,移民官也是通情达理的,虽然有的客户被要求补充材料达数次之多,但移民官并没有刁难我们的客户,相反他们非常合作,处处从尽量帮助申请人通过的立场出发,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接受申请人提供的任何材料,有些材料表面看起来甚至根本和申请人无关,只要在文字上能让移民官合理推断就可以。

我们的客户平均补充的材料在5公斤以上,昨天(3月10日)南京一个客户的材料居然需要3个人搬运,创我公司客户历史记录。依我们的经验,如果您被要求多次补充材料则说明您的申请有很大希望批准,否则移民官给一次机会补充后感觉材料不行就会立即拒签。目前北京移民局共有5个商业移民签证官(其中一个刚培训结束),TEAM LEADER(项目经理)是Andrew Johns,他原先来自惠灵顿商业移民局,精通中文,全中国大部分的旧政策投资移民都由北京审理。

2004年02月20日--新西兰移民局长遭突然解职

新西兰总理今天下午5点突然宣布解除移民局长的职务,这是新西兰历史上第二任移民局长遭突然解职。解职原因是因为在处理遣返斯里兰卡女孩的问题上有分歧,招致反对党指责。估计这次这次事件不会对移民政策有影响,因为移民局长仅是政策的执行者。前几天移民局长才宣称将于今年公布新的投资移民政策。

2004年02月09日--新西兰商业移民局公布重要新闻:新的投资移民政策将于2004年出台,现阶段贷款投资移民不再被接受

自去年一直传言将有新的投资移民政策要公布,现在这将成为事实。新西兰商业移民局在其新闻中说经过7个月的评估,商业移民局将于2004年公布新的投资移民政策。结合最近在新西兰媒体上吐露的消息说新西兰有可能引进澳洲的投资移民方式,我们认为新政策将象我公司原先预测的那样要求投资人购买一些政府债券,如果到偏远地区投资可以得到额外加分,也就是说把目前的被动投资方式(资金存银行)改为主动投资方式,要求投资人更积极地投资于具体项目,这样才能更有效的看到投资资金对新西兰经济产生直接帮助。基於上述消息,我们建议那些已经考了IELTS(雅思)或者准备要考雅思的客户尽快和我们联系办理申请,因为目前的被动投资方式是最保险而且也是收益最好的(投资资金存入新西兰银行可得到6%的年利息,而利息税仅是利息的2%)。

在新西兰商业移民局的新闻中,移民局还对贷款办理投资移民做出新规定:根据移民上诉局对一例贷款办理投资移民的判决,移民局未来不再批准贷款的投资移民,所有的投资移民必须把当初经移民局批准的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转化为货币资金然后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到新西兰。

从2004年2月8日起我公司将陆续把商业移民局最新要求的材料样本传真或寄给签约投资移民客户,这些客户都是经我们递交了申请目前正在等待调查的,我们的资料能帮助这些客户顺利通过调查,能避免移民局要求的税务问题,能让移民局确认申请人的商业经验。这些资料将通过传真或特快专递交给客户,在春节前我们已经通知了大部分客户,目前还有几个客户因在国外出差还没有联系上,我们已经把相关信息通过EMAIL通知他们,请这些客户回国后尽快和我们联系。如果您原先不是我们的客户现在想转移到我公司办理也可以,您需要把您的代理关系转移到我公司名下,点击这里可以下载转移代理关系的授权书

2004年01月28日--因春节期间我们接待赴新西兰商务考察团的任务繁重,北京分公司将于2004年2月6日正式上班

在此期间您若有急事可以直接打电话到新西兰总公司咨询(0064 9 4414368 或 0064 21 1379198),或者给我们发EMAIL:bjnzei@yahoo.com.cnzhangzhi@ihug.co.nz,我们会及时回复,您也可以和上海分公司联系。2月6日北京分公司正式上班。

2004年01月10日--新西兰投资移民调查政策又发生重大变化,几乎100%的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

我们在数月前曾经在新闻里告诉大家移民局是以申请人递交申请当天的新西兰元和人民币汇率来计算申请人的资金是否达到100万新西兰元的,由於新西兰元汇率(www.xe.com)最近疯狂上涨,到昨天已经达到1新西兰元=5.58元人民币,移民局现在也更改了政策,不再以递交申请当天的汇率来计算,而改以决定申请是否批准的当天汇率来计算。如去年6月您递交申请时是1新西兰元=4.00人民币,以现在的汇率计算则您当初提供的资金证明就不够了,移民局就要求您补充其中差额(158万人民币)的资金证明,这样一来几乎100%的申请人都必须补充资金材料。我们有一个客户被移民局4次要求补充资金证明才获得批准,原因是他补充资金期间汇率不断上涨,每次移民局要批准时资金又不够了,不得不多次补充。

由於移民局以现时的汇率来审核资金,导致商业经历方面的审核标准也改变为以审理当时来计算,即申请人的商业经历年限也延长到现时。如您于1997年经商,在2002年递交申请,应该有5年商业经历(2分),移民局以现在(2004年初)计算就有6年商业经历(3分)。所幸的是您的年龄还是以递交申请时为准,移民局也没有要求申请人提供补交的差额资金的来源合法证明。

另外一个重大变化是:很多申请人的审计报告不被移民局承认,移民局认为这些审计都只是表面的价值,会计师在审计时的程序和收集企业资料作评估方面不合格,没有评估来自独立第三方的材料。移民局要求这些申请人提供企业的原始税单并要求税务局出具企业税务证明,如果申请人的资金来自工资或销售提成的则要求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

根据我们的经验要避免税务问题是完全可以的,关键在於申请人材料在总体上要做得好,当签证官审理时对申请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如果他们认为申请人真正是一个成功商人就不要求税单,甚至根本就不调查。我公司一些客户其企业是上市大型公司,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他们的审理非常顺利,根本就不调查。其次,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措辞和对企业资产的分析上也很讲究,我们已经将那些免调查和免税务材料的成功客户审计报告中、英文样本发给签约客户参考,要求他们的会计师要严格按照此格式起草报告。

我们认为中介在给客户设计材料时应给每一份材料留有余地以防移民局可能地调查,要做到即使调查税务也能顺利通过。自新投资移民政策实施后我们所有的新客户都没有在税务问题上出任何麻烦,由於新政策的投资移民都在惠灵顿的商业移民局审理,我们感到新政策下的审理不仅快(我们的客户通常4-5个月批准)而且没有老政策(在北京、上海移民分局由华人签证官审理)的严格,尤其是上海移民分局的签证官最严格。

审理进度:目前北京移民分局审理到2002年6-7月,上海分局审理到2002年7月中旬。上海分局负责审理华东5省(上海、浙江、江西、江苏、福建和安徽),北京分局则负责中国其余地区,包括原先应由香港分局审理的广东、广西、海南等省现也全部由北京审理。

2004年01月06日--春节前的赴新西兰商务考察名额已满,春节后将继续举办新西兰房地产投资考察

春节临近我们也收到很多咨询希望帮安排春节期间到新西兰考察,由於春节期间的考察名额已满,现在无论是定机票、住宿、接待的旅行社都很难再安排了,每年的春节期间是赴新西兰旅游的高峰,一般来说需要提前2个月安排才有保障,目前北京移民局办理旅游/商务考察签证的审理期也要30天以上,所以春节期间我们不能再安排新商务考察团。

春节后我公司将举办新西兰房地产商务考察活动,现在接受报名。这次的考察活动有如下特色:

1、 由我公司和新西兰数家大型房地产公司联合举办,将有专业房地产经纪在奥克兰陪同您参观房地产项目。
2、 根据以往经验,我们的客户由於各自工作都很忙,很难在时间上统一安排出团,我们这次将取消考察团形式代以安排客户单独考察,这样客户的时间能灵活安排。我们将为每个客户独立办理考察签证,签证期限在1-3个月左右,签证批准后客户可以在此期间灵活决定具体考察日期。到新西兰后签证还可以延期到最长9个月。在北京申请签证大约需要一个月。
3、 考察内容将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而定,主要是下面两类:一、如果您打算到新西兰购买房产并出租投资,则我们将重点介绍一些投资回报高的房产;二、您打算到新西兰开发房地产,我们除了介绍在新西兰开公司必要的手续外,还介绍如何在购买土地、如何向市政府申请建筑项目批文,如何取得银行贷款等事宜,并可联系一些建筑工程公司作为项目承包商。
4、 赴新西兰投资考察所需基本材料:本人护照、2张照片、存款证明及存款历史来源材料、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等。还有一些需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由我们“量体裁衣”设计。
   
中国人在新西兰投资房地产有如下优惠:
   
1、 任何人士只要在中国有固定收入就可以得到新西兰银行的按揭,按揭比率达70%。
2、 所购房产的土地拥有永久产权(中国的房产只有70年产权)。
3、 租金收入抵扣按揭后才交税,由於租金和按揭几乎相当,所以几乎不用交税。而根据税法如果您一年内在新西兰的时间不超过2/3就不需向税局报税。
4、 房产买卖除了新房外不需交消费税,将来卖出房产所产生的增值收益也不需交税。
5、 您在新西兰的房产可交给专门的房地产管理公司打理,包括帮您登广告出租、将租金存入您的账号,定期修理和检查,处理和银行、地税部门的一切联系,每年收取的服务费是租金的7%左右。
6、 海外人士如果不再新西兰定居其银行存款仅收取2%的利息税,如新西兰银行的存款利息大约是6%左右,扣除利息税后您的实际利息是5.88%。新西兰各银行在中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有分行和办事处,您可以方便处理您的资金。

新西兰一向以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福利、教育完善而吸引世界各地移民,被评为人类最理想的居住地。这两年由於移民和留学生的增加,再加上美、欧等国面临恐怖主义威胁,大批资金和移民涌到新西兰,新西兰各地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庞大的移民和留学生数量保证了充足的租客来源,去年的房地产投资回报率高达12%以上,行家估计奥克兰的房产将象澳洲悉尼一样每10年价格翻一倍(现在悉尼一套普通的别墅(HOUSE)价格在80-100万澳币),所以投资新西兰房地产大有可为。


2003年12月28日--德国投资移民网正式开通,欢迎访问!

经过长时间准备我们的德国投资移民网于2003年12月28日正式开通,欢迎大家访问!

自我们公布有关德国投资移民的消息后收到大量来信、来电询问,由於我们正忙于设计网站,有的客户没能及时回复。现在大家可以参观德国投资移民网了解德国的情况,这个网站信息非常多,很多客户的问题在里面都能找到答案。我们也正式宣布从今日起正式开展德国投资移民业务,请访问德国投资移民网

2003年12月01日--商业移民局给我公司来信:要求投资移民必须明确申报资产,将来只接受通过商业银行汇款的资金转移方式

自从移民局严格资金转移后已经有大批人士因此而被拒绝,现在有一批人士在上诉中,理由就是当初移民局的原则批准书中并没有明确告诉申请人所申报资产具体是哪部分。移民局为了弥补这个漏洞除了在新的原则批准书中非常详细的写明那些资产是已经确认的合法资产外,更要求现在正在审理中的投资移民必须明确其申报资产,这样移民局才能审查。

昨天商业移民官Margaret Ng就此专门给我公司来信告知这样新变化。以往投资移民如果在申请期间资金要作为流动资金周转可以先向移民局报告这一虚拟资产,待原则批准后再把资金汇到新西兰就可以。但由於这个模糊的资产容易导致移民官和申请人之间对申报资产的确认产生误解,所以移民局决定往后不再承认虚拟资产,要求资产必须是实际的资产,将来转移资金就只能从这些资产中转移。但这样一来又产生了其他的问题:一般来说申请人的资产都需要流动才能转赚钱,而且现在申请的周期这样长,如果资产固定了申请人会有损失。我公司就此问题和移民局协商后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

另外在资金转移方面商业移民局的态度又发生变化,移民局已经明确要求资金转移必须是通过商业银行系统电汇的,不再接受其他转移方式,因为只有这个方式才能让移民局全面监控资金转移的全过程,新西兰不能承担接受来历不明资金的风险。据几个希望我们协助资金转移的中介向我们反映:他们最近的客户转移资金全部被拒了,经他们和移民局交涉得到的答复是:既然有中介能够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资金为什么你们不能?

20031128日--再公布一批赴德国投资移民资料,移民德国简单快捷

自11月25日我公司公布了将开展德国投资移民的消息后获得强烈回响,各种咨询电话不断,今天全力支持我公司的德国巴伐利亚洲政府又给我们的北京分公司发来有关德国投资移民的详细资料及申请步骤,经翻译整理后现公布其中大家关心的居留及入籍规定:

一、居留种类:

在德国停留、居住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合法的(Aufenthaltsgenehmigung)居留准许证,就算不在德国本土上,而在挂有德国国旗远洋货船上雇佣的外籍船员,也要持有德国居留准许证,这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德意志联邦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对不同理由、不同目的居住在德国的外国人签发不同的准许证,其种类可分为:

1. 居留许可 (Aufenthaltserlaubnis)

居留许可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种(也就是绿卡)。居留许可的持有者被准许无特定的目的在德国居留。有限期“居留许可”的延长是有附带条件的,延长期为一至五年不等,当我公司客户申请德国投资移民获得批准后将先在德国注册公司,注册后将获得可最长延期5年以上的“居留许可”。当公司运作满5年后申请人将获得无限期“居留许可”被人们称为长期居留或“绿卡”。

2. 居留权利 (Aufenthaltsberechtigung)

居留权利为无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并不附带条件和附加规定的居留许可。

3. 居留准予 (Aufenthaltsbewilligung)

居留准予是根据一个一定的目而签发的有限期准予,本质上是以临时居留为目的的。居留准予签发最长为两年。只有在居留目的还未达到,但在一定的时间内能够达到的情况下,才可延长,每次最多两年。一般来说,在离境前不能以另一种目的重新签发或延长。被人们称为事务居留。

4. 居留权限 (Aufenthaltsbefugnis)

居留权限是对应该离境,但出自人权或紧急人道主义的原因,或者是为了联邦德国的国家利益,获准入境或在德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而签发的,每次最长两年。如遣送离境的障碍已不存在,该居留不能延长。被人们称为滞留居留。

5. 临时居留准许 (Aufenthaltsgestattung)

除此之外,对于前来德国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当他们在申请政治庇护过程中可以给予一种临时的居留许可。

6. 忍受居留 (Duldung)

当事人被确认政治避护理由不成立或其它原因,而不能在德国居留,应该被遣返出境,但客观上有障碍(如对其国籍不明,或对其国籍无法确认等等)而无法、无处遣送出境的外国人,德国当局只能忍受这样的现实情况,给予忍受居留。

二、入籍德国的规定:

根据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联邦政府新“入籍法”规定,作为外国人申请加入德国籍必须符合以下先决条件:

1、具有在联邦德国生活、居住的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 或 Aufenthaltserlaubnis)
2、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包括在德国注册公司后获得的5年居留)。
3、在联邦德国的生活来源不依靠社会救济和失业补助。
4、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也就是一般的日常用语,如家庭、工作情况等,能听懂并能简单表达。
5、没有犯罪记录。
6、在德国有住处。
7、承认联邦德国基本法。
8、同意退出至今拥有的原国籍。

对一个多年生活在德国的外国人,既便已符合入籍德国的基本条件,也不会被自动地归化成德国籍,也没有义务必须加入德国籍,只有提出申请才能加入。如果一个外国人希望继续生活在德国,并享有同德国人一样的权力和义务,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最好自己提出申请加入德国籍,成为德国公民。

新的入籍法对在德国出生的孩子有了新规:

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德国出生的外国人孩子从出生之日起自动成为德国籍,先决条件是:

1、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或
2、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拥有德国永久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或至少3年来已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证(unbefris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

对於配偶是德国人的,只要在德生活过三年、其中至少已经结婚了两年就可入籍。

从所获得的材料及我们和德方交流的体会看,我们感觉德国人办事效率很高,而且德国有8000万人口,科技、经济发达程度仅次美国,移民政策很稳定,不象新西兰那样朝令夕改。和所有发达国家一样,德国现在也面临人口老化的问题,所以急需移民来刺激经济。据我们的北京分公司从德中商会了解到目前有大批德国公司的高科技产品期望打开中国市场,需要中国的代理公司建立夥伴关系,您赴德投资移民可以选择做德中间的贸易,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移民、赚钱两不误。请留意我们的网站,我们将于近期开展德国投资移民业务,一个全新的德国投资移民网站正在设计中,将有更多信息公布,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信息或者希望办理德国投资移民请给我们来信:zhangzhi@ihug.co.nz 或北京分公司:bjnzei@yahoo.com

20031125日--德国投资移民:投资金额低,无语言要求、无移民监,享受全部德国福利并入籍

我公司近期将开展德国投资移民业务,现先介绍德国投资移民的条件及办理程序,大致可归纳如下:

1) 总投资额26000欧元(约25万人民币)于德国开办公司,可以两家联合投资;
2) 没有任何语言要求,对申请人的商业背景也没有特别限制;
3) 不需要坐移民监,公司开办后立即取得德国长期居留许可(5年有效,全家都有),自由进入所有欧盟国家。只要公司开办5年后就能取得德国绿卡,居住满8年能加入德国国籍,成为德国公民;
4) 公司开办后孩子免费上德国所有学校(包括大学),全家都有医疗保险和有养老金保险;

我们认为对於那些目前受新西兰的雅思考试限制的投资移民和创业移民来说投资德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具体条款请下载中文word格式的德国投资移民指南或中文PDF格式的德国投资移民指南。(如果您不能看PDF格式的文件请先下载并安装Acrobat Reader)

2003年11月21日--商业移民局派遣资深移民官常驻北京希望能加快投资移民审理

昨天下午我们的北京分公司在北京移民分局递交投资移民申请时,接待我们并预审材料的是来自惠灵顿的资深签证官Andrew Johns,据了解商业移民局为了加快投资移民审理专门派遣了几个资深移民官到中国培训投资移民签证官并常驻北京,这样以后在申请递交时就能在北京得到初步审查,移民局期望能加快审理进度。Andrew Johns是商业移民局的资深投资移民签证官,也是移民局里仅有的几个精通中文的签证官之一,他曾经留学中国,我公司有很多客户都是在他手下批准的。

由於近来新西兰元汇率急剧上涨,我们建议您递交申请时一定要注意您的资金是否达到要求,移民局一直是依据申请人递交申请当天的汇率来计算的,有关该汇率如何查询请参考我公司在11月7日的新闻。昨天递交的客户投资资金是638360美元,而昨天100万新西兰元汇率是638310美元,只差50美元,而今天的汇率已经涨到642762美元,可以说是有惊无险。

最近某中介网站又出现诬蔑我公司的帖子,由於此案将于12月在奥克兰高等法院开庭,我们在此不便说什么,我们已经收集了大量证据经翻译公证并交到法庭。由於我们的网站专门刊登新西兰投资移民的消息,而且信息量大并有专业分析,我们还能公布大量移民局的批准书,包括现在很难做的资金转移批准书,再加上我们在北京和上海都有分公司,这样便於和客户直接沟通,所以选择我们的客户很多,可以这么说投资移民市场一直由我公司牢牢控制。特别是新政策要考雅思(IELTS)后我们的市场还是在扩张,很快我们将推出澳洲投资移民和德国投资移民(将于最近公布)业务,市场将更加多元化。网络时代的竞争是很激烈的,客户只要通过网站就能洞悉一个中介的实力、经验和成功率,所以说竞争下肯定有赢家,我们受到攻击也就不足为奇。我们一直希望良性竞争,在我们的网站上从没有攻击别人的文章,我们是靠实力争取客户,客户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选择中介前都会作多方比较,那种妄图败坏对手名誉的做法只会适得其反。我们再次倡议:竞争双方公布各自的投资移民成功客户批准书和目前已经审理的客户数,看看谁的多,谁就更有实力并更有经验。办理投资移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且牵涉到超过500万人民币的资金及相关的资金转移问题,相信客户会凭经验和实力做出正确选择。

2003年11月18日--我公司综合分析最近投资移民批复缓慢的原因

2002年11月前旧政策下的投资移民审理进度大幅度放慢是每个投资移民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曾经多次向商业移民局反映,在北京和上海的分公司也不断和当地新西兰移民分局了解调查进展,目前从各方面得到的信息分析看来主要原因还是移民局对中国投资移民的假材料感到头痛,其次是投资移民的大笔资金在新西兰造成社会压力。在2001-2002年间申请新西兰投资移民是非常容易的,只需要一些简单的证明就可以轻松得到批准;再加上新西兰社会稳定,投资移民不需要坐“移民监”,审理标准清晰,移民官能发挥个人判断的因素有限而且不需要面试等因素;导致投资移民新西兰在中国富人阶层成为时尚和身份象征,一时间申请人数远远超过加拿大和澳洲投资移民。

但大量的投资移民资金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是房地产过热。按规定投资移民的资金不能用来购买个人房产或个人消费,但新西兰政府低估了中国投资移民的购买力,很多投资移民除了把必要的100万新西兰元存入银行满足投资移民要求外都还会用额外的资金购买房产作为子女读书或者未来养老之用。据我公司对我们投资移民客户统计,几乎95%以上都在新西兰购置有房产,而且都是豪宅,平均价格在80万新西兰元左右,最贵的是316万新西兰元的超豪华海景别墅,也是由我公司协助购买的,并创当月新西兰房产交易最高记录。记得我公司一客户给我们讲了他在加拿大看到的有趣现象,他原先办理了加拿大投资移民并已经在加拿大定居后转移民新西兰。他说在加拿大有一些投资移民需到餐馆打工以维持生活,原因是办理加拿大投资移民仅需支付60-70万人民币的投资利息,这样很多资产仅有100万的人士就能投资,支付完投资利息后剩下的钱仅够支付房屋贷款首期,所以需要打工维持生活。这种现象在新西兰是不会有的,能投资新西兰的一般都是资产过1000万的人士,他们目前并没有打算到新西兰定居,而是留在中国赚钱。中国投资移民非常喜欢新西兰的环境、住房和生活方式,当看到新西兰房价如此便宜就投入大笔资金,拉动了新西兰房地产市场,导致2003年奥克兰的房价均比2002年上升60%以上。房价上涨令新西兰平民阶层苦不堪言,直接结果是影响到新西兰政党的支持率。现在虽然新西兰元汇率已经大幅度上扬,投资新西兰需500万人民币以上,而且投资移民也需要考英文,但在中国这种向往新西兰投资的热情并没有减低。据我公司统计,虽然考英文限制了一批人士,但中国是卧虎藏龙之地,考英文也难不倒他们,很多人就真的复习考英文,而且考分都非常高,我们今年已有11个雅司超过7分的客户,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地区懂英文的人士更多。所以今年3月后申请新西兰投资移民的还是很多。而现在美国的投资移民可能后来居上,美国经济萧条再加上反恐战争导致美国人期望移民新西兰,好莱坞就有很多明星在新西兰拥有岛屿和牧场,美国有可能取代中国成为新西兰最大的投资移民来源地。

新西兰移民局发现中国投资移民的假材料所占比例很高,并不是说这些人士没有钱而在资金证明上做假,而是这些人不能提供合法的收入来源证明,主要原因是中国的法制还没有建全,在混乱的半市场经济下很多人虽然赚钱了但不可能提供按照国外标准的证明,所以不得不做假,而这些因素也是导致调查缓慢的原因。按照去年的投资移民法这些投资移民大部分都能通过,而新西兰政府又不敢一次性放太多人和资金进来,基於上述原因移民局一直在控制投资移民的批准人数以便让房地产市场降温,我们认为只有新西兰的房地产市场降温了投资移民大门才可能重新开放。

2003年11月07日--我公司公布一个涉及资金转移汇率的网站及投资移民最新审理进展

http://www.xe.com/ucc/是商业移民局核对申请人投资资金是否达到100万新西兰元的网站,里面有新西兰元和人民币的兑换汇率,当您提交投资移民材料或者资金转移证明时移民局会在你的材料上记录当天的汇率。由於这几天新西兰元汇率变动非常大,故您递交材料的当天一定要查看此网站看看您的资金是否达到要求。

我们在此在此提醒那些资金转移申请人,如果要委托我们一定要给我们充足的时间。最近有一批申请人找我公司协助转移资金,可他们的截止日期已经接近,虽然我们的转移方式能保证成功但要求有一定的时间让我们操作,时间不够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另外,所谓移民局肯定资金可以从香港转移的说法是对移民局解释的误解,移民还是要看到申请人的资金如何从申请人当地如何转移到香港,然后再转移到新西兰,这和申请人资金直接转移到新西兰是没有区别的。幸运的是经我公司向移民局投诉,移民局已经改变了一定要看到申请人资金如何从当时的提名资金转移到申请人个人账户的做法,只要申请人的资金从申请人所在地银行通过各种途径并经商业银行系统转移到新西兰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您原先的资金是在公司账户上的,不再需看到资金如何从公司账户转移到您个人账户的单据,只要直接从您的个人账户转移到新西兰就可以。而转移的途径可以是多样化的,如从上海转移到北京,从北京转移到香港,再从香港转移到新西兰,只要能提供原始单据证明这些转移步骤在逻辑上是连贯的就可以。总体来说涉及资金转移的要求放松了一些,最近的批准率提高了。

在旧政策投资移民审理及调查进展看,目前在北京移民局已有5个经培训的商业移民官做调查,正在处理的有140多份,还有950多份在排队,其中2002年6月递交的还有41份,7月还有160份,8月145份,9月219份,10月240份,11月178份。大家都关心税单的问题,其实这在於您原先中介是否把好材料关,如果您原先的材料特别是审计报告做好就不会被要求看税单,否则移民局要求看到税单并要税务局开有具体金额的完税证明。我们看到一些非我公司客户向我们求助此类问题,原因是他们被要求提供原始税单和税务证明,我们目前已经成功协助几个这类非我公司申请人成功获得批准,但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大,所以建议您现在就仔细审查您的材料,如果发现不足的可以立即补充,因为只要材料还没有交到具体移民官手上审理你都可以随时补充或者换回材料,这不影响你的申请,因为移民官还没有看到材料,目前档案由移民局前台秘书管理,该秘书只负责管理档案,如您要求撤回某份材料或者补充材料都是可以的。如果您打算转移代理关系到我公司并委托我们帮助您审查并补充材料,请下载并签署此声明并传真给我公司。

我们能帮助您的范围是:
1) 在投资资金证明材料上能按照移民局的新标准重新审查您的审计报告及资金证明,特别是在税务问题上帮助您,避免税务上给移民局留下疑问,既使移民局要求您提供税务方面的材料也能顺利通过;如果您的资金来自于股票收入也需按照移民局的新规定补充各种材料。无论何种方式我们都能提供各类成功客户的样本供参考。
2) 依据移民局对商业经历的新要求帮助您补充材料。在过去旧政策下只需要公司一纸证明就能说明某人的商业经历,而在新政策下您或者任何公司的证明在移民法律上都不再被认可,移民局要求提供来自独立第三方的官方证明来证明您的商业经历确实存在,然后您的公司才能提供商业经历内容,而关于商业经历的认定上移民局的新要求是:申请人要提供证据其主动参与了一个公司经营管理的经验。这样在关于商业经历证明的起草上也就有一套规范格式并需写上一段关键的话。这些都由我公司起草然后我们双方共同修改。现在移民局判断商业经历是采取综合方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很多辅助材料来间接证明,这也是我们帮助您的范围。

具体办法是:
我们根据最近移民局调查材料的方式和要求及我们帮助一大批客户顺利通过调查的成功经验归类整理了一套材料样本,我们先审查您已经递交的材料,根据审查结果把需补充的材料样本传真或寄给您办理。

我们帮助您的结果是:
1) 提高申请成功率:根据我们统计去年旧政策下递交的申请约95%按移民局现在的新标准都需补充材料,而一旦被要求提供税务材料则很可能导致申请失败,现在及时补充能避免此问题。
2) 加快审理进度:由於提早补充材料,当移民官审查时发现所有材料都已经合格就可能免掉调查和补充材料的程序,这样至少能提前3个月批准。

2002年11月20日后新政策下的投资移民还是在惠灵顿的商业移民局审理(商业移民局已经搬迁到新址,电话传真不变,地址有变化),目前北京不参与,除非申请人材料有疑问需要调查时北京移民局才协助调查。总体看新政策投资移民审理很快,大约3-6个月可获得批准,我公司今年递交的已经有一批获得批复,没有一例拒签。我们还是提请新政策下的投资移民注意税务问题,如何做材料才能避免移民局要税务材料由於涉及商业秘密我们在此不好明说,我们的建议是:无论你自己做材料还是找中介,材料上一定要留有余地,能经得起移民局可能的进一步调查。一般来说我们公司客户的材料在设计时都考虑到能经得起第二甚至第三层更深入的调查。

2003年10月15日--最近北京移民分局对投资移民的商业和资金背景调查情况及资金转移动向

还在继续等待中的旧政策(2002年11月20日前递交的申请)下投资移民都知道目前投资移民申请已经进入调查阶段,目前北京移民分局在调查的是去年7月左右的申请,而且只有3个签证官从事调查工作,还有两个还在培训中,估计11月才能开始工作。而目前在北京移民分局积压的投资移民申请大约还有1100份,移民局给每个被调查人的信件几乎都说还需等待6个月才能获得结果。

大家知道自从去年实施新政策后移民局已经暗中调整了审理标准,虽然移民局声称旧政策下的投资移民还是按照旧政策审理,但我们发现很多在去年行得通的证明自2002年11月20日后不再被移民局认可了,现在我们把那些不再被认可的证明及最近北京移民分局的调查方式公布如下,供大家参考,至於需补充哪些补充材料及具体细节我们在这里不打算回答,原因是:1)每个具体案子的情况不同,所需补充材料也不会一样,凡是我公司客户需补充材料的都已经接到我们列出的需补充材料清单及样本。如果您不是我们的客户请和您的中介联系,您的中介有义务告诉您需补充哪些材料。如果想转移代理关系需向移民局发出书面授权;2)基於商业秘密,我们不会公开这些内容,我们还发现一些中介更冒充申请人向我们咨询,而且我公司网站内容也被大量抄袭。

移民局对於那些怀疑对象的调查方式如下:
1)移民局派人亲自到北京及周围地区(天津)的申请人公司突击调查(上海、广州、深圳地区的也可能),一般是来2个人,带着数码相机拍照,而且要翻看公司账目、税单和发票原件。
2)该调查可能是突然性的,不会预先通知。
3)移民局还需要调查帮您做审计报告的审计事务所,特别是那些异地审计的案子是主要怀疑对象。如果移民局怀疑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他们会要求您提供企业的税单原件并要求提供来自税务局的纳税证明,这些材料上显示的纳税金额需和审计报告上的完全一致,纳税证明还需税务局负责人签字。

移民局不再承认的材料如下:
1)如果您是公司法人并有公司股份,以前要证明商业经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公证和验资报告公证就可以,现在仅有这些证明是不够的,移民局要求任何材料都必须是来自来独立的且被认可的第三方的证明,而且这个第三方对於申请人的投资移民申请结果没有利益关系。
2)如果您不是公司法人也没有股份,光凭一份公司的商业经历证明也不再被认可,您同样需要提供来自独立的第三方的证明,而且仅有一份证明还不够,要有来自各方面的多份证明来相互辅证。
移民局对上述独立第三方的解释是:一个具有权威的中立机构,如政府部门,不是随便找一家公司开证明就可以的。移民局认为这些申请有大量假材料才导致今年的审理如此严格。

在资金转移方面最近有人说移民局认可来自香港的汇款方式,其实这是误解,移民局认可从任何地方转移来新西兰的资金,但强调所转移的资金需是当初申报的资金,您必须证明从香港转移的钱就是当初申报的,所以说对资金转移的要求并没有变化。移民局在给我公司的来信中是这样说的:“we do not condone any practices that are contrary to your Government's law. Are you able to get approval fro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remit money out of China using this method.....?”,其翻译如下:“我们不允许任何违背你们政府法律的方式,你能够从中国政府获得许可用这种方式把资金汇出中国吗?”

2003年09月22日--商业移民局给我公司来信:自办汇票的资金转移方式行不通

最近一段时期不断有人向我们询问自办汇票转移投资资金是否可行,他们的办法是:在各地找那些专门办理往国外汇款的“黄牛党”购买外汇,然后用此外汇办理中国的银行汇票,亲自携带汇票到新西兰并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下,汇票上写的是申请人的名字并有中国的银行出具的购汇票水单。经我们向商业移民局咨询此问题,今天商业移民官Alex Pottinger专门给我公司发来正式回复文件,具体如下:

1) 移民局要求申请人转移的资金必须是当初申报的资产,通过商业银行系统汇款,拒绝任何现金操作,所以用现金向私人购买汇票的方式不被接受,购买别人的外汇再转电汇境外也不被接受,因为银行出具的水单不是申请人以前申报的资产。由於最近发现有不少人递交假的银行汇款材料和水单,现移民局已经要求汇款人需额外提供一份由银行经理签署的证明,移民局要做详细调查。

2) 自携带汇票到新西兰不符合移民局要求“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资金”的程序。

3) 新西兰政府和移民局不承认任何违反中国法律的资金转移方式,将来任何资金转移除了银行提供电汇通知书和水单外,还要有来自银行的官方证明详细说明汇款细节,并由银行经理签字,盖章,移民局要据此调查。

4) 通过“西联汇款”等现金汇款方式也不承认,因为资金转移不能涉及现金交易,而且这类汇款不是完全通过商业银行系统的。

通过以上答复我们可以看到移民局只承认通过银行的电汇方式,因为这个方式能让移民局监控资金转移流程,杜绝假贷款办理的投资移民。我们注意到现在有一批投资移民为转移资金发愁,他们采取各种办法非但通不过移民局审查而且浪费了宝贵的资金转移时间,到最后想找我们帮忙也来不及了,非常可惜。

其实早在8月初我们就注意到商业移民局的这一新要求,我公司资金转移客户从2003年8月底开始已经附加一份由汇款银行经理签署并盖章的特别证明以方便移民局可能的调查。

2003年09月15日--我公司和中国神舟国际旅行社联合举办澳大利亚、新西兰商务考察团

澳大利亚2003年3月公布新的商业移民政策(创业移民和投资移民)中有一项可以免考英文,那就是如果申请人所投资的项目能获得澳大利亚州政府批准就能面英文考试,这对於目前被新西兰商业移民要英文考试所阻的商业移民有很大吸引力。但要获得州政府批准则必须有澳洲注册会计师写的商业计划书,在该计划书中有很关键的一项是申请人对将投资项目的了解和对澳洲商业市场的了解,这样申请人必须先到澳洲实地考察,我们的澳洲会计师才能更好地设计商业计划书并向州政府申请担保。有鉴于此我公司决定举办一期澳洲商务考察团,其主要对象是那些有打算移民澳洲的创业移民和投资移民客户,还包括那些想到澳洲考察生意的国内公司及各地党政机关成员,如果只想到澳洲旅游观光的我们也欢迎。为因应即将公布的新西兰新商业移民政策考察团还将到新西兰做商务考察。考察结束后我公司将开始办理您的澳洲商业移民申请。

此次考察团还得到中国神舟国际旅行社的大力支持,所有往返机票、食宿(4星级酒店)、旅行工具等全部由神舟国际旅行社澳大利亚分社和新西兰分社负责,旅行社除了有带团负责人外我公司还将提供全部移民咨询服务,我们的澳洲移民局注册移民顾问将向客户解释澳洲商业移民政策、考察各类投资项目,协助客户决定投资方向,然后我们的澳洲注册会计师将和客户讨论具体的商业计划细节,这样当您完成考察时您的商业计划也就顺利完成了。

此次考察团的具体行程是:出发地:北京;出发时间:2003年11月-12月间;行程:12-15天,北京->黄金海岸、布里斯本->悉尼->堪培拉->墨尔本->新西兰奥克兰->北京;大约20-25人/团,如报名人数多我们可以组织更多的团。考察期间团员可以自由活动。

考察团成员的要求:
1)按澳洲和新西兰移民要求,申请人目前要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能提供有历史记录的3-5万人民币的个人存款。申请人工作单位需出具相关工作和收入证明。
2)申请人是公款组织考察的则由单位提供考察的资金担保证明。

中国神舟国际旅行社有丰富的办理签证经验,您如果以前曾经被拒签过我们也能让您顺利获得签证。请尽快填写报名表并传真到北京分公司(010 8440 6918)以便我们尽快安排旅行事宜。

目前澳洲有3种商业类别的签证,分别是163、165和132签证,具体介绍如下(1澳元 = 5.5人民币):

163 # 类别 - 生意拥有者4年临居(创业移民)


基本条件:

1.你(或者你和配偶总和)在中国拥有25万澳币的资产并且能在2年内转移到澳大利亚。
2.在最近的4年中,至少2 年拥有自己的生意(或股份),并且该生意的营业额达每年30万澳币。或:在最近的4年,有4年的高层管理经商经验。
3.年龄在55岁以下。

申请步骤:
1.客户参加我公司的商务考察团,考察具体投资项目;
2.我公司澳洲注册会计师设计商业计划书;
3.我们向州政府申请并获得批准;
4.我们向澳洲移民局申请签证;
5.获得4年临时居留签证;
6.在澳洲拥有自己的生意或股份(至少7.5万澳币)2年后 ,申请绿卡。

165 # 类别 – 投资者4年临居(投资移民)


基本条件:
1.你(或者你和配偶总和)在中国拥有112.5万澳币的资产。
2.至少有3年的直接经商管理或投资经验。
3.在最近的5年中,至少有1年:
·你直接参与一个你本人占有至少10%股份生意的管理。或者;
·你直接参与你本人拥有的至少75万澳币的投资项目。
4.年龄在55岁以下。
5.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投入75万澳币购买澳大利亚政府国库券,定期4年。 (澳大利亚政府保证本金收回,投资回报情况由市场而定)。

申请步骤:
1.客户参加我公司的商务考察团,考察具体投资项目;
2.我公司澳洲注册会计师设计商业计划书;
3.我们向州政府申请担保并获得批准;
4.我们向澳洲移民局申请签证;

5.购买75万澳币的澳洲政府国库券并定期4年;
6.申请人定居2年后申请绿卡。
132 # 类别 – 商业天才定居签证


基本条件:

1.在最近的4年中至少有2年,你(或者你和配偶总和)拥有40万澳币资产以 上的生意或者股份。
2.在最近的4年中至少有2年,你生意的营业额至少每年有300万澳币以上。
3.你(或者你和配偶总和)拥有150万澳币以上的总资产(生意和个人)。
4.你的年龄在55岁以下。

申请步骤:
1.客户参加我公司的商务考察团;
2 .我们向州政府申请担保并获得批准;
3 .我们向澳洲移民局申请签证;
4 .获得定居绿卡。

2003年08月15日--商业移民局声称在新政策下递交的投资移民可在3个月内批复

2003年8月初我公司递交的一批投资移民最近陆续收到惠灵顿商业移民局的受理信,从受理信中我们看到每个客户都分配了具体签证官,而且移民局在信中声称争取在3个月内审毕。这批收到的受理信和7月收到的受理信在信的格式和措辞上都有很大变化,显示出移民局非常重视投资移民,语气比以前更礼貌、友善,而且随信给每个客户寄来中文的新西兰定居手册,介绍新西兰风貌的CD等大批资料,更提供了每个客户具体签证官的桌上直线电话和电子信箱(email),方便我们查询。我们觉得商业移民局这次改革的方面很多,而且接受了我们以前提出的意见,看来新西兰还是非常欢迎投资移民。

2003年08月09日--以抵押贷款方式转移投资资金难获移民局批准

众所周知,投资移民的资金转移一直是困扰很多申请人的,由於移民局一直要求申请人把资金从中国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到新西兰,而中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如此大数目的资金要转移到新西兰有一定困难。所以有些人采取以抵押贷款方式把资金转移到国外,这样能避免中国的外汇管制,他们具体操作是:申请人把国内的资产抵押给一家海外金融公司或银行,支付一定利息,由该海外公司或银行把100万新西兰元汇到申请人在新西兰的银行账号,这样就避开了中国的外汇管制。

在移民局的原则批准信中移民局已经声明:申请人采取抵押贷款方式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须让移民官相信在这种抵押方式中申请人对该抵押所取得之贷款在任何时候都拥有100%的支配权,也即假的抵押是不可以接受的。现在一些金融公司把抵押贷款汇到申请人账户后申请人其实并没有支配权,仅仅是以申请人的名义存一笔款,然后金融公司再把这笔钱购买新西兰政府的2年国债,把这笔国债再向银行抵押,取得活动资金后再贷款给下一个客户。

现在这种假抵押贷款方式已经为移民局知晓,据我们从某主要办理此业务的金融公司了解到,该公司除了年初办理时有一例成功外,最近递交的数十例都被移民局拒绝了,该公司已经通知客户退材料并决定退出此业务。而最近向我们求助的咨询中也有不少人是采取抵押贷款方式被拒签的。我们一直强调只有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资金才被移民局接受,而且很快批准,据我们统计,我公司客户一般在递交材料7天内都获得批准。我公司客户的资金都是通过商业银行汇出的(只要1天),除了有银行出具的外汇汇款单据外,还有银行出具的汇款兑换水单(移民局往往要这个单据以确定汇款的真实性),所有操作都是在客户自己的账户下由客户自己操作100%真实的通过银行汇款,安全、合法、可靠又快捷,目前经此办法办理的资金转移是100%成功,详情请看上面的我公司客户最新资金转移移民局批准信(即绿卡批准信)。

2003年07月28日--投资移民两年后领取永久回头签证的问题及最近资金转移的新动向

2000年随着新西兰投资移民政策刚开放时我公司办理的第一批投资移民现在已经可以领取永久回头签证了(也就是永久绿卡,申请人家庭将来可以在任何时候到新西兰定居并立即享受新西兰的福利待遇),最近我们收到很多这方面的咨询,问我们如何办理,是否要到新西兰境内办理。由於询问较多,我们现将答案回复如下:

1) 只要在过去两年内申请人的投资资金一直在新西兰境内而且金额都保持在100万新西兰元以上,申请人可以在当地移民局就可以换永久回头签证,不需要再次进入新西兰;

2) 申请人需通知银行出具过去两年资金的详细存放情况证明(如果投资资金是存放在银行的),我们会和您的银行联系并提供符合移民局要求的标准证明格式(这些格式是我公司已成功客户的样本,是已经获得移民局批准的)。您需授权您的银行把资金存放证明寄给我们的新西兰总公司,然后由我们向惠林顿的商业移民局递交材料并最终获得商业移民局的一封确认信;

3) 凭此确认信我们帮助您及您家庭全部申请成员换取永久回头签证并贴在您的护照上,然后将护照和签证寄给您,上述过程大约需要2-3周。如果您的护照到期并更换了新护照的也只需把新、旧护照寄给我们,我们就能帮助您把永久回头签证贴在新护照上,换新护照贴签证的大约当天就能办好。

我们也代理非我公司客户领取永久回头签证的服务并适当收费。

另外,我们向大家通报最近资金转移的一些新情况:以我公司办理的资金转移情况看,材料递交商业移民局后大约在5-10天内就能得到移民局明确答复。但最近一些非我公司客户向我们反映他们的材料递交后数月也没有消息,有的已经接近资金转移截止期限了,非常着急。以我们的经验看这肯定是材料不合格,移民局要作细致审查,其结果很可能是被移民局拒绝,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我们建议您不要再等待,否则来不及,应赶在截止日期前按照移民局要求重新做一次资金转移,这是移民局允许的。以我公司客户看只要是真正通过商业银行系统汇到新西兰的都很快得到答复,我们看到一些中介帮助他们的客户设计了各种方案(如借贷,资产互换或者以和外资或国外企业做生意来帮助汇款等)想尽办法企望避开中国外汇管理限制而达到资金转移之目的,但这些方法最终都没有在移民局获得通过,相反浪费了申请人宝贵时间导致申请人再回头来想请我们帮助也无能为力了,非常可惜。如果您的材料递交后一个月后还没有消息的请尽快采取新措施,我们认为通过商业银行系统以申请人名字直接汇款的方法是批准最快且批准率最高的,因为这正是移民局所要求的。

2003年07月12日--移民局宣布将加快投资移民审理进度,资金转移截止日期可能提前一个月

新西兰移民局在昨天的新闻稿中表示将加快审理投资移民申请,2002年5月或之前递交的投资移民申请将优先得到审理,北京及上海分局将会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核确认及调查工作。获得批准的投资移民申请人档案将转回在惠灵顿的商业移民分局进行投资资金转移确认及定居签证的签发。2002年11月20日前(旧政策)递交的尚未审理的1425份中国大陆投资移民申请已经转北京或上海(负责华东地区)进行审理。而长期商务签证申请还是留在惠灵顿的商业移民分局审理,这些申请有望于2004年6月份才能完成95%的2002年11月20日之前递交的所有长期商务签证申请,也就是说长期商务签证申请人需要至少再等候一年。2002年11月20日之後(新政策)递交的投资移民申请已经得到新政策小组的审理,目前已经开始审理2003年3月18日之前的申请。

结合本月初移民部长宣布将于8月公布新的投资移民政策及昨天宣布加快投资移民审理看,8月公布的新投资移民政策可能是一个利好消息,这说明新西兰更倾向于接收投资移民而不是长期商务签证,因为只有投资移民才是能给新西兰带来最多利益的,关键是如何利用投资移民的资金使之能真正投资到对新西兰更有利的事业中,这也是8月将公布的新投资移民政策的核心。从本月初公布的新技术移民政策看,新西兰对接收技术移民将拥有主动权,申请人要有新西兰雇主雇佣合同,这样才能密切结合新西兰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按照这一趋势对投资移民而言新西兰也将拥有主动权,1申请人的投资计划可能需先得到移民局审核批准后才能递交申请。

另外,我公司于昨天(7月11日)最新收到的投资移民批准信,该信除了和以往的批准信一样反复强调资金要通过商业银行系统以申请人的名义转移到新西兰外,我们还发现移民局对於申请人的资金转移截止期限要求提前了一个月。该申请人是2003年7月8日批准的,按以往惯例他的资金转移截止期限应该是2004年7月8日,可批准信上要求他必须于2004年6月10日前把所有的资金转移材料交给移民局,这比以往的期限整整提前了28天(4周)。以前移民局曾经口头要求申请人需提前1个月把所有的资金转移材料做好并递交,而这次则是明确规定了,目前我们还在和移民局落实该新要求是否属实,但还是请各位已批准的申请人留意此改变。曾经有某中介公司客户因为所递交的资金转移材料离截止日期太近而被移民局拒签,该申请人向我们求助上诉的可能性,经我们调查,移民局的拒签理由是申请人递交材料太晚且材料有问题,已经不可能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材料,因此拒签。

2003年07月01日--移民部长宣布新的商业移民政策将于最近公布

一向以善变著称的新西兰移民局今天又突然发表了技术移民最新政策,而且宣布将于最近公布最新商业移民政策。

移民部长宣布将于最近公布新的商业移民政策并提高体检标准,我们估计这个政策将会对那些长期商务签证申请人和已经持有长期商务签证并在新西兰创业的人士有重大影响。至於投资移民政策方面我们的预测是:政府将灵活运用投资人的资金,使之能真正投资于有益于新西兰的项目上。自去年底实施英语要求后所有的商业类别移民已经大幅减少,我们建议您还是尽快递交申请为好,因为移民局数月前曾经声言有可能要投资人购买新西兰政府低息债券或者到政府指定的项目投资,类似于澳洲投资移民政策的州政府推荐投资计划。

目前在澳洲新的投资移民政策下如果申请人的投资计划获得联邦或州政府批准将不需要英文成绩,这样将把申请人的被动投资转为主动投资,我们预计新西兰的投资移民政策可能向这个方向发展,因为目前有大批的海外投资移民资金存在新西兰银行,还有大批资金准备汇入新西兰(光我公司客户就有数亿元要投资于新西兰),这导致新西兰元坚挺,对於新西兰的出口不利。这种被动投资对於政府没有得到直接利益,而且社会得到的利益也很少。如果申请人有一个详细且获得政府批准的投资计划并真正把资金投资到这些项目中则新西兰可以得到更多益处,如果投资于奥克兰以外地区将会得到额外加分,对於这些主动投资并得到政府认可的在澳洲的政策是免除申请人英文成绩要求,新西兰应该实施这个政策。至於投资人不需要坐“移民监”的政策还回继续下去,因为这是新西兰投资移民最成功的地方,也是目前世界上投资移民首选去新西兰的主要原因。去年移民局对所有申请人一刀切全部要求英文成绩后导致申请量大量减少,投资移民政策行同虚设,新西兰的投资政策也受到海外怀疑。如何灵活运用在新西兰银行里的大笔资金一直是移民局优先考虑的问题,现在新西兰的经济已经放缓,而真正的投资却不能得到合理运用去刺激经济增长,所以我们预计新的政策将解决这个问题。在新的商业移民政策下一个合理的投资计划将是关键,新西兰的会计师将起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公司的会计师目前正和澳洲同行联系,了解澳洲投资移民商业计划的细节。

以上仅是我公司的预测,不代表移民局的观点,可能实际结果会有出入,请注意区分。

2003年06月06日--商业移民局宣布将按申请人的国籍分类审理,新制度对中国申请人不利

根据商业移民局的新闻稿,商业移民局已决定将按照申请人的国籍来分配给移民官审理,移民局为此设立了专门审查中国移民的小组以便应付日益增加的假材料。现在来自欧洲(主要是英国)及非中国大陆的投资移民都已经分配给移民官审理,唯有来自中国大陆的一些申请还没有分配给任何移民官。商业移民局的这个做法对于中国大陆申请人来说是不利的,众所周知,来自中国大陆的商业移民申请量最多,这将意味着中国人将比别的国家申请人需等待更长的时间,对此移民局的解释是需要成立有经验的中国人审理小组来区分假材料,但这将造成一个现像:缴纳同样申请费的申请人因为国籍不同而被区别对待。

根据一个自办投资移民申请人最近向我们反映:商业移民局曾经委托北京分局移民官亲自上门到他的公司调查并拍照(该申请人不在北京),这在以前是从没听说的;而最近有一批自办投资移民的申请人也纷纷向我们求助,原因是他们都被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从他们的信上看移民局审理非常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问题(大多数问题都出在资金和商业经历上),所有补充的材料都必须提供官方的证明来佐证(如工商、税务证明)。由此看来移民局正逐步采取措施对付对来自中国的假材料,其实自去年底移民局要求英文雅司成绩并对资金转移严格要求后已经有一批中国人因资金转移不合要求而被拒签,如今又采取按国籍分别审理的制度就是要培养丰富经验的移民官能识别假材料。


根据最近向我们求助的情况看,自办投资移民申请人所遇的问题最多,他们的材料有很多漏洞。他们当初看见自己的朋友去年很顺利就能通过认为可以不用找中介,按照朋友递交材料的格式自己起草文件,哪知今年移民局不动声色严格了标准,可以说今年移民局在审理材料时的态度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问题,只要有任何疑问的就拒签,而去年却是只要你有一个方面合格的就批准。

2003年05月25日--我公司提供投资资金转移18问答,建议客户需提前3个月办理转移手续


自我们开展投资移民资金转移业务后收到大批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大家都对目前移民局的资金转移政策感到困惑,而且由于每个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移民局也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令申请人感到无从着手。我们收集近来咨询的一些主要问题,经归纳总结,提供下列18个问答供大家参考。由于我公司的这个业务起步较早,且经常和移民局沟通,积累了一定经验,深得客户信赖,但最近发现有一些中介公司假冒申请人企图向我们刺探资金转移情报,如果您需咨询或签约,最好先传真您的原则批准信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1、目前移民局对投资移民的资金转移具体要求如何?


其实移民局对于资金转移从来没有给出具体的细节,因为每个申请人的资金情况都不一样,移民局只给出了一个标准,即: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原始单据来证明其资金是通过合法手段,经过商业银行系统汇入新西兰的,所提供的原始单据必须显示资金转移的每一个环节,使之在逻辑上是连贯的,即您转移到新西兰的资金就是您当初向移民局递交并经审核证实其来源合法的那部份资金(即法律上的同一笔资金),任何不明之处都不会被接受。

2、我在中国的资产如何转移到新西兰才能合乎移民局的标准?


按照上述移民局的要求,您的资金必须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到新西兰并提供逻辑上贯联的原始单据才能被接受。

3、什么是法律上的同一笔资金?


就是说移民局要您把当初提供给移民局的资产变成现金转移到新西兰,即出现在新西兰银行您账号上的钱就是您原先提供给移民局的那笔钱,因为这笔钱已经由移民局审核是合法收入的。移民局不接受您的其他资产,因为新的资产当初并没有提供给移民局,移民局无从知道您新的资产是否是合法收入。

4、我原先向移民局递交的资金证明中还包括房产、汽车和股票,都要变卖成现金吗?

原则上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您需这样做,但我们能通过其他途径证明您转移到新西兰的资金在法律上就是您当初在中国的资产,这也就是我公司律师所要给您做的事,这样能避免您变卖资产的麻烦和损失。

5、我通过地下钱庄汇款到海外再转移到新西兰,移民局会承认吗?

移民局不承认任何通过非法渠道转移的资金,而且您在转移资金过程中必须提供商业银行的原始单据或其他法律文件,地下钱庄不能提供法律上认可的文件,这样所提交材料缺乏逻辑性。

6、我先携带现金到香港,再汇到新西兰可以吗?

不可以,移民局要求资金只能通过商业银行转移,而且需提供原始单据让移民局能从您在新西兰的资金追朔到您原先在国内的资金。

7、我办理汇票直接带到新西兰可以吗?

不可以,移民局要跟踪资金转移的全部过程,所以明确要求必需通过银行电汇,这样有各种单据能让移民局清楚转移的各过程和环节,而自带汇票出境到新西兰这一段有模糊的地方,移民局不能跟踪这个过程(也就是说这段过程是由申请人自己掌握而没有第三方(银行)监督),这期间资金可能被更换(如假贷款公司可以在这期间偷梁换柱),所以移民局不承认这种方法。

8、除了我当初向移民局递交的资金外,我在国外银行还有资金,但没有给移民局,我能用在国外的资金代替国内的资金汇入新西兰吗?


不可以,因为在国外的资金不是您原先交给移民局的资金。

9、我有朋友在国外,他在国内借我的钱,在国外还给我,我能用这样的方法把资金转移到新西兰吗?

不可以,移民局不承认私下的资金转移,既使有公证过的借据也不行,移民局只接受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而且您朋友在国外还您的资金其实是和您国内资金发生交换,在法律上已经不是同一笔资金。

10、我把我的资产抵押给一家国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或公司或个人,有公证的抵押协议,列出抵押条款、利息等,移民局接受吗?

这种假抵押贷款方式已经为移民局知晓,据我们从某主要办理此业务的境外金融公司了解到,该公司除了年初办理时有一例成功外,最近递交的数十例申请都被移民局拒绝了,一批申请人因为错过了资金转移期限而被拒签非常可惜。该公司已经通知其客户退材料并决定退出此业务。而最近向我们求助的咨询中也有不少人是采取抵押贷款方式被移民局拒绝的。

11、有一家外国金融公司(或外资银行),他们在国内有分公司,我在国内把资金给他们,他们在国外把资金给我,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中国目前的法律还禁止外资银行或金融公司在国内开展汇款或信贷业务,更不允许开展人民币业务,这样是不符合中国法律的,新西兰移民局也不会承认非法的资金转移。

12、我把资金交给一家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他们帮我汇出境外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外资企业虽然可以汇款到境外但只能以该企业的名义汇款,不是申请人的名字,虽然双方可能签署相关协议但移民局不承认这种方式。

13、我在国外或香港还有公司或股份,我可以用国外公司的资金吗?


不可以,因为那不是您当初向移民局递交的资金。

14、我当初向移民局递交资产证明后,该资金已经被动用作流动资金,如果再存入银行但账号等资料已经改变,移民局会认为是同一笔资金吗?


这个问题很复杂,但按照移民法,如果您动用了资金则您目前的资金证明和当初的就不一致,这样对您的申请有影响,我们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分析后才能有结论。

15、 我当初递交给移民局的资产证明能达到100万新西兰元,但现在新西兰元升值后该资产已经达不到100万新西兰元了,怎么办?


移民局只看你申请当天的资金是否达到100万新西兰元,至于以后汇率的变动导致资产贬值移民局是不会考虑的,也就是说移民局还是认为您有100万新西兰元的资产,达到投资移民条件。

16、我如果从中国的银行汇款要那些证明?

您需要提供您的资产(如股份、房产及汽车等)变化成现金的证明,如是房产的需提供房产买卖或者抵押的法律手续及发票,是股票的需提供卖出股票兑现的原始单据;然后您还需提供资金转换为外汇的原始单据(请注意:移民局不接受个人私下的外汇交易,因为这样的交易不能提供可靠证明,但中国的银行是不会向个人卖大笔外汇的),当资金转换为外汇后您还需提供汇款出境的银行原始单据及中国外汇管理局对每笔外汇汇款的批文原件(中国有外汇管制,不会允许外汇出境,虽然留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向外管局申请少量的一次性外汇汇款,但投资移民的汇款不是允许的范围)。

17、如果我通过中国的银行汇款,移民局会调查吗?


目前移民局已经发现有一些人做假材料,如伪造汇款单据或者外汇管理局批文,移民局已经提高警惕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有的原始文件,任何传真或者复印件都不会接受。移民局会和您的汇款银行联系以调查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

18、如果我委托贵公司办理,办理的周期多长,我需提供那些材料?


签约后,我们准备材料大约需数周至1个月,视您的材料复杂性而定,可能更长。当我们把材料做好并递交移民局后,目前平均需1个半月才能有结果,如果您的材料还需补充的则费时更长,所以我们建议您至少在资金转移截止前3个月就要准备,保险的话最好提前6个月开始准备资金转移,以防中途需补充材料出现的周折。原则上您需要提供当初已向移民局递交的资产证明,如果我们认为不足的会告诉您补充,您还需把您的代理权转移到我公司名下,根据隐私法我们才能向移民局调阅您的材料并指导您。我们的办法是按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法律来完成的,能避免上述繁琐的周折。我们的职责就是在法律上让移民官认为您在新西兰的资金就是当初您递交的资金,新西兰律师和会计师所提供的法律文件是您成功的关键。


自2002年11月20日后,长期商务签证申请人也需按上述移民局的最新要求转移资金。

以上问答版权所有,严禁抄袭或转载,一经发现一定追究法律责任并公布其黑名单。

2003年05月15日--我公司投资移民资金转移业务蒸蒸日上,商业移民局官员披露最新审理进度

自2002年底我公司正式开展投资移民资金转移业务以来,签约客户大幅度增长,资金转移又是我公司今年业务的一个增长点。大批原先通过别的中介公司办理的投资移民因为原中介无能力办理资金转移而寻求我公司协助,这些申请人在批准的一年内通过各种渠道,想尽各种办法转移资金但都没有达到移民局要求,一些人士更屡次被移民局退回,最后找到我公司。目前我公司已经递交给移民局的资金转移材料也陆续获得批准,我们有可靠的途径并都有成功例子,可以拿出移民局最近的绿卡批准信及成功客户样本(基于保密,客户的任何个人资料都必须删除)。目前大批人士被资金转移困扰,一些去年早期获得原则批准的因不能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按要求转移资金而自动被移民局拒签。新西兰移民局对资金转移如此苛刻原因有二:一、移民局去年发现有大批中介搞假贷款办理投资移民,移民局对此多次表示忧虑,一些中介更因此上了移民局的黑名单,他们的客户都可能会受牵连;严格资金转移能区分那些搞贷款的假投资移民。

现在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在其资金转移材料未获得移民局同意前不要递交护照及支付英语学习费,只有经移民局特别安排专门审查资金转移的移民官同意后才能交护照领取绿卡。而最近移民官审理资金转移的周期也长达一个半月,所以请那些原则批准到期前半年的申请人应开始筹划资金转移,否则时间紧迫。我们建议那些正准备递交投资移民申请的人士一定要对中介仔细考察,您的中介应保证未来能协助客户转移资金并要拿出成功例子为证,否则只办成原则批准最后还是被拒签,费钱费时更费精力。我公司目前对2002年11月20日后的新投资移民申请客户都按一种新的方法办理资金证明,从而避免将来批准后遇到资金转移困难,这样他们的申请一旦批准其资金转移方式也就同时获得移民局批准,就能一步到位轻松完成资金转移。

经过近半年的实践,我公司目前已经能拿出全套资金转移的成功材料样本,我们的客户资金情况各不相同,有资金在银行、在股市、在公司账户作流动资金,有房产、汽车等不动产,更有无形资产如出租车牌照、古董等的,各种情况都有不同的办理方法,更需要一些大型机构和新西兰的专业金融律师和我们配合,使之在法律上让移民官确认转移到新西兰的资金就是他们原先向移民局递交的资金,这就符合了移民局要求的资金转移步骤。在整个转移过程中更有40多页的法律文件和解释信件需客户在律师面前签署,办理周期大约在1-2周左右,但我们前期还需审理客户的材料并起草详细转移步骤,所以花费的时间可能更长。

由于有很多中介公司不知道如何转移资金,常冒充客户向我们寻问转移步骤,基于商业机密,您在咨询前最好传真您的原则批准信以便我们区别,我们只对签约客户才完全披露转移材料。

另外,昨天我公司和商业移民局专门审查资金转移的移民官电话联系,就目前一些谣传的消息寻求确认。移民官答复如下:目前新西兰商业移民局并没有特别限制中国大陆投资移民,我们的审查程序完全是按照移民法手册上的要求严格办理的,只要达到条件就会批准,移民局并没有秘密的标准去拒绝中国申请人,那样的话将来引起的诉讼将会加倍移民局的工作负担,移民局的任何工作都是公开和公平的,任何申请人都一视同仁,那些吹嘘和移民局或新西兰政府有密切联系、自称有通天魔法是不真实的,移民局不会因为某人有特殊背景或关系就会宽松或者加快其审理,新西兰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法律禁止政府官员凭感情办事。目前审理的进度还在2002年5月中旬左右,中国的SARS疫情并没有影响申请,因为移民审理周期较长。但SARS导致中国大陆一些公司休假,移民局在调查时可能因为未能联系上申请人而影响审理进度,新旧政策下审理的移民官数目不同可能是导致旧政策审理缓慢的原因。

2003年04月21日--新的运作方式令投资资金转移顺利获得商业移民局批准


最近随着一个台湾客户的投资移民绿卡顺利获得新西兰商业移民局批准,标志一种新的投资资金转移方式又获得成功,这样我公司客户又多一种资金转移选择。

虽然该客户来自台湾,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新的方式一样适用于任何中国大陆投资移民,因为申请人的所在地并没有任何限制该方式,也就是说申请人的所在地和该方式的操作无关,在全球任何地方都可以同样实施。该方式不仅可以将资金一次性转移成功,最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从资金原始所在地转移到新西兰银行的一切联系证明(即移民局所要求的Link),而且还有商业银行系统的资金转移证明,整个过程只需要1-2天就能操作完成。这些过程都符合商业移民局对投资移民资金转移的最新要求,所以顺利获得移民局批准(请看批准信,该客户的个人资料已经删除)。

从移民局的批准信中我们可以看到移民局对于此方法是认可的,认为完全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而且从递交资金转移材料到顺利批准拿到绿卡只需要2周多的时间。最近我们接到很多非我公司客户关于资金转移的咨询,他们的原中介因无法协助其完成资金转移而转向我公司求助,特别是几个期限在5月份到期的申请人更是非常着急,相信此新方式能为他们解燃眉之急。我公司的原则是没有成功的把握我们是不会轻易和客户签约,这也是我们一直保持高成功率的原因,如果您确实遭遇资金转移困难而原中介不愿或者无能力帮助的,请和我们联系:zhangzhi@ihug.co.nz 13693680899

另外,新西兰移民部长说要把近70%的技术移民拒签,因为他们都不是新西兰有用的人才,这些申请中有1/3来自印度。看来以后除非拿到新西兰的工作担保,否则很难再有机会通过技术移民的方式到新西兰。自去年新西兰实施技术移民英文要雅司6.5后已经很少有中国人达到条件,但以英语为母语的印度人却受影响很小,移民部长今次讲话看来是针对印度人的。今后只有那些以英语为母语且又能方便进入新西兰找工作的欧、美人才可能以技术移民的方式到新西兰。伴随着商业类移民要雅司5.0及对长期商务签证的严格限制,将来中国人要移民新西兰唯一的途经只有投资移民,而且是那些有良好财力基础及英文好(或者配偶英文好)的中国商界精英人士。

根据我公司对客户的统计,一个只懂一点英文的申请人大约经过3个月的培训就能顺利通过雅司考试,毕竟移民局要求的雅司只是普通级的,主要是一些日常对话,我们的客户中已经有1个考7.5分,两个7.0分,如果有一些基础大约只需一个月就能考到5-5.5分。因为我们的客户大部份年龄在30-35之间,他们的平均学历都是大专或大学本科,以前都通过大学4级考试,都有一些英文基础,以他们的高智商考雅司并不是难事,但很多人因为生意忙碌而无时间复习。我们建议您让配偶参加复习考试,以配偶作投资移民主申请人也是一样能通过的。自从新西兰要求雅司考试后新递交的申请平均在4-5个月就能批准,这比加拿大的3-4年和澳洲的2.5年以上(澳洲新的投资移民政策也要求考雅司)审理周期还是快很多,而且新西兰不需要坐“移民监”对于在中国有生意不能脱身的客户还是非常有利的。

2003年04月16日--北京移民分局从今天起有限度开放

由于非典型肺炎的危险性还是很大,北京移民分局目前仅仅部份开放,移民官不和申请人见面,服务台也不接待任何咨询,申请人只能将申请资料投入设在移民分局门口的信箱中,移民局建议直接邮寄给该分局。

另外,我公司及各地分公司都接到各种咨询电话说有传言新西兰将禁止中国人入境,经我们和移民局核实,此说法不正确,移民局没有任何举措,只是在新西兰海关入口配备护士,如发现有旅客发烧等症状即检查。但据最近到新西兰的我公司客户报道,他们入境时其行李几乎都受到海关仔细检查,目前飞机上的乘客数量还不是很多,机票可以当天定到。而移民局也没有停止颁发中国人签证,最近我公司还不断有投资移民客户顺利完成资金转移后获得绿卡的。请留意我公司网站,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信息。

2003年04月13日--商业移民分局公布最新商业类移民审理进度

以下是我公司对商业移民局4月份新闻稿的翻译,括号加注部份是我公司的注释:

一、各类商业类申请审理情况

2002年11月20日新政策(主申请人要求英文雅司考试)后截止2003年1月底前递交的申请都已经分配给移民官审理(以我公司客户的情况看,2002年12月递交的申请于2003年2月接到移民局调查,最近的调查(4月初)是2003年2月底递交申请的并预计于4月底批准,总之新政策下的审理时间非常快)。

2002年11月20日前(旧政策)的申请中,2002年4月份递交的都已经分配给移民官,截至2003年3月31日移民局现阶段受理申请的情况如下:

投资移民 2083个
长期商务签证 2409个
创业移民(指拿到长期商务签证并已成功创业别年以上的) 34个
企业搬迁雇员移民 17个
总的受理申请数 4543个

其中的683个申请现在已经分配给移民官(也就是说移民官正在调查核实申请人的情况并评估结果,估计是2002年4-5月的),还有3860个申请还没有交给移民官作实质性的处理,也就是说移民局已经给申请人发受理信,但他们的材料还放在移民局档案库里等待中,只有他们的体检报告交给医生评估。

二、长期商务签证申请中的资金及商业经验问题

长期商务签证的资金也必须和投资移民一样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到新西兰,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移民局监督申请人是否按当初商业计划的要求投资,这些资金必须是原先申请人所有的指定资产,该资金可以是通过申请人其他资金来源所得或是通过抵押借贷而得,后者的资金必须是由申请人全权控制的并提供贷款全部证明。申请人需于批准后9个月内建立生意,然后再申请其余27个月的签证。

而申请人具有相关商业经验指的是申请人管理和经营一个企业并负责经营服务、财务管理、企业组织结构(包括人事管理)以及该企业的市场营销,申请人还需对将到新西兰投资的行业有了解。而移民局是根据每个申请个案具体评估申请人的商业经验,这方面并没有统一标准。(注:自2002年11月20日新政策实施后,长期商务签证的申请人不仅英文雅司要达到5分,有相关商业经验,而且需证明其能给新西兰带来高新技术或新服务方式,困难度已经大幅度提高,我们建议您需仔细考虑您是否具备上述条件,不要轻易申请。实际上光是要证明您带来的技术对新西兰而言是高新技术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的看法是新西兰已经不需要传统产业的小额投资,这些投资在新西兰已经饱和,除非您真的有世界级高技术,否则建议您转申请投资移民)

三、关于资金转移的问题

移民局再次强调申请人必须按照他当初向移民局递交的资金证明上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系统转移到新西兰,除此以外不接受任何其他转移方式,移民局注意到某些地区申请人在资金转移上的困难,但移民局不会改变这个标准,一旦申请人在最后的期限内无法转移资金将会拒签(注:由于中国的外汇管理限制,资金转移已经给中国大陆客户造成非常大的困难,特别是一些快接近最后截止日期的申请人更是焦虑万分而束手无策,可喜的是我公司最近不断有中国客户资金转移获得批准,3月,4月都有,我们可以把批复传真给您,我们的建议是您早做准备以免时间紧迫时再来找我们就来不及)。

2003年04月10日--非典型肺炎导致北京移民分局关闭,自办投资移民拒签率高

新西兰移民局北京分局由于非典型肺炎的影响已经暂时关闭,办公室大部份雇员放假,经理和一些雇员转移到一间酒店临时处理紧急申请,咨询电话是:010-6466 9988 转2312。据悉北京分局关闭的原因是因为在同一办公楼内已有人因感染非典型肺炎死亡,另外有人有感染迹象,所以不得不关闭,但香港分局目前还照常运作。新西兰航空公司也撤销了一些飞香港的航班,目前从香港飞奥克兰的班机上平均只有不到30个旅客,而新西兰海关也加强对来自亚洲旅客的检查。我们建议我公司客户暂停您最近到新西兰的计划,如计划不能改变的最好在出国前到当地海关检疫部门办理卫生检疫黄皮书,这样在新西兰出关时如有麻烦可以出示黄皮书,或者致电我公司寻求帮助。至于移民局是否因此而暂停中国大陆、香港等地的签证申请还不知道,我们将密切关注势态发展。

最近我公司还收到一些自办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求助电话,他们都因收到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的信件而焦虑,有的人收到信时早已经过了应补充材料的期限,有的是因为当初材料没有做好而被移民局要求补充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单。由于移民局对海外是用平信邮寄信件的,到中国一般要5-7天,而且由于中国的地址翻译成英文非常不规范,中国邮局翻译地址时经常出错而致误投,有的人收到信时早已经过了规定期限10天!他们的一个普遍现象都是被要求提供税单,这主要是移民官对申请人的财务证明和商业经历不相信,从而导致对其企业经营状况的怀疑,移民局只有要求提供税单以证明其企业经营状况及来源合法,而且税单所显示的金额应和其企业的财务报告一致。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已经令申请人陷入绝境,中国申请人很少能提供完美的证明,造成这种原因是申请人误以为只要证明自己有钱足够投资移民就可以,殊不知移民局要求的不仅是有资金而且要证明资金来源合法。

由于现时的投资移民都要求考雅司,申请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高,有的人认为自己就可以办理,特别是看到周围已成功朋友的办理材料认为只要照此开证明就能成功,根本无需请中介。其实新西兰的移民标准是经常变动的,去年的要求已经和今年有很多不同,主要体现在资金证明和商业经历要求上,去年能成功的材料今年不一定成功,况且移民局最近对投资资金转移严格要求也令很多人头痛,这些都是移民局最新的变化。以我公司为例,如果移民局要某申请人补充材料,移民局会先和我们在奥克兰的总部联系,传真信件并电话落实,这样我们在10分钟内就可以通知申请人应补充的材料,节省了7天时间(移民局只给14天补充材料,而寄一封信就要7天,所以说根本不够)。从最近移民局的拒签率看,自办投资移民的拒签率一直是最高的,所以说请一个有经验的中介还是应该的。

2003年03月18日--采用商业移民局最新资金转移步骤,我公司一批客户转移资金获移民局认可(资金转移的事宜直接由新西兰总公司负责,请联系:zhangzhi@ihug.co.nz)

前天商业移民局的Jean Cresswell移民官给我公司来信,确认我公司客户的资金转移符合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可以购买英语课程并递交护照换发定居签证。这批客户是严格按照2月10日商业移民局的最新资金转移步骤办理的,转移过程完全符合移民局标准并通过商业银行系统到新西兰,经报移民局审核并提供了资金转移的全部原始单据,最终获得认可。这批客户所办理的手续简单且具有通用性,我们认为适合于中国大陆申请人,未来我公司其他客户也将采用此方案。另外,为避免新递交申请的客户将来面临资金转移困难,我们对于新客户的申请材料样本有一些改动,新客户不会再为资金转移烦恼。

自移民局严格中国大陆的资金转移手续后我们接到大批求助电话和传真,要求我们指导资金转移,几乎每个中国大陆的投资移民都因资金转移而心急如焚,他们的原中介对资金转移也束手无策。由于中国大陆各地的外汇政策会有一些不同,而且每个申请人原先提供移民局的资金证明及存放方式也不完全相同,这些都是影响资金转移困难的因素。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您在咨询时请先简单回答下面的问题:1) 您当初递交给移民局的资金证明除存款证明外是否还包括房产,股票,或者其他财产? 金额各是多少? 2) 已经交给移民局的财务报表上的资产情况如何?您和您配偶共占多少股份?3) 您资金证明上的资金是以何种货币形式存放?在哪个银行?目前是否已经动用该资金?以上因素都会影响到您资金转移的难易程度。另外,根据新西兰隐私法,您需授权移民局让我公司成为您的代理,否则我们无法协助您。有关授权书的格式可以向我公司索取,我们设计有标准格式。

最近对于商业经历的要求似乎也越来越严格,我们的客户普遍接到移民局的调查电话。前几天在奥克兰的商业移民局讨论会上我公司曾和移民官交换了商业经历的认可问题,移民局认为申请人需主动参与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才算商业经历。我们设计客户的商业经历证明上都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话,我们认为该段话对于移民局认可申请人是否主动参与经营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因为自从加入该段话后我们的客户再也没有被移民局要求补充经历材料的。

2003年02月23日--商业移民局2号新闻稿: 公布最新申请积压数据,并把新旧政策下的申请分开审理

商业移民局于今天发来2号新闻稿,根据大家关注的申请进度缓慢问题公布了最新的申请积压数据。所谓的申请积压是指那些还没有交到移民官手上(也就是还没有开始审理)的案子,这些材料经受理后移民局目前只做了初步审查,如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检查申请人的体检是否合格等,如果不合格的就需把体检结果送给新西兰专科医生复查,这样的情况下往往要求申请人再体检一次。依我公司经验,目前中国移民被要求复查最多的项目是肺部丐化,是以前曾经有肺结核的症状。如果在体检时医生说您没有问题但交给你X光片则说明您的肺部有一些问题,这样往往需要花费3个月来让新西兰医生复核。这是申请进度缓慢的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建议申请人如果您觉得自己身体有毛病的最好在体检前先按体检项目到本地医院检查,以确定问题所在并听取医生建议。

按移民局统计,目前大约有4217件申请还没有交到移民官手上,包括新旧政策下的投资移民和长期商务签证(新政策指的是2002年11月20日后要求考雅思的政策),具体如下:

  旧政策投资移民 旧政策长期商务签证 新政策投资移民 新政策长期商务签证
积压数据 1688 2013 202 291

自新政策实施后递交的申请只有原先的1/5,而且大部份来自英语国家,可见要求英语成绩后对亚洲移民特别是中国移民影响巨大。移民局将于3月初成立两个审理小组,一个是“旧政策审理小组”,共9人,主要审理旧政策下的申请以确保可以迅速处理积压案件;另一个是“新政策审理小组”,8人,所有11月20日后的申请都有该小组处理,这样任何政策解释的错误和对新政策的误解可以及时澄清,移民官在审理时也不至于被新旧政策混淆。目前商业移民局有3个审理小组,除了上面的新、旧政策审理小组外,还有负责审理资金转移的小组,后者目前由两个移民官负责。

由于移民局分开审理新、旧政策申请,从上面的数据看,我们预计新政策下的申请将会很快获得批准,我们希望申请人不要坐失良机,考过雅思的应尽快递交申请。新西兰移民政策是多变的,去年移民局就放出风声要求投资移民需购买政府低息债券,如果那样申请人可能损失约50万人民币的利息。

最近我公司接到一些咨询说某些中介声称他们和移民官的私人关系密切,只要多付费用就可以获得加快申请,这些都是不真实的。众所周知,新西兰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对各级官员有极严格的操行规则,哪怕是接受一点小礼物或吃饭都不允许。移民局对所有申请都一视同仁,绝不偏袒任何中介,事实上当您的材料递交移民局后都是由电脑随机分配的,只要申请人达到条件就一定能获得批准,至于申请的快慢主要看中介做材料的水平,材料充实完整不需要补充就能立即获得批准。

2003年02月20日--95%投资移民面临资金转移困难,未来资金证明和商业经历证明将是申请成败关键

目前资金转移已经成为困扰每个投资移民的关键问题,我们每天接到大批求助电话,不仅申请人不知道如何做才能满足移民局的要求,很多中介也束手无策,我们估计约有95%的中国投资移民面临此困难。移民局政策和去年比有很大改变,主要原因是防止假贷款办理投资移民,已不再承认以非法方式汇入新西兰的资金,新要求规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原始单据来证明其资金是通过合法手段,经过商业银行系统汇入新西兰的,所提供的单据必须显示资金转移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不明之处都不会被接受。其实移民局已经多次重申: 对中国申请人须和其他国家申请人一视同仁,不能因为中国有外汇管制就对中国申请人网开一面。我们建议那些还在等待移民局破例开恩的申请人尽快清醒,因为按移民局新的资金转移步骤将很繁琐,签证到期前数月再行动可能就来不及。

基于商业机密我们不会公布具体步骤,但我们会根据客户目前资金的存放情况具体设计转移方式。目前投资移民申请人的资金存放形式大致分如下五类: 1)申请前资金已经存放在国外商业银行;2)申请前资金在国内商业银行;3)申请前资金在股市、期市;4)申请前资金在自己公司中作为流动资金;5)申请提交的资金证明是房产等不动产;对应每类方式都有不同的转移要求和步骤。

由于移民局严格资金转移要求,未来我公司客户在递交材料前我们会告诉您资金的最佳存放方式并协助您把资金先转移到被移民局认可的方式中,而且申请人的资金证明和商业经历证明将紧密结合,相互佐证资金的存放,在措辞上将非常讲究,一些关键的话必须在商业经历证明中体现,这样在申请批准后将非常方便的把资金转移到新西兰。我公司已经根据移民局的要求更改了客户的商业经历证明模式,未来客户将按此模式起草商业经历证明。事实上移民局在去年11月20日后已经严格了材料要求,而且象我们预计的那样: 拒签大批旧政策下的长期商务签证申请,因为在移民局看来这类申请人对新西兰的贡献最小,其拒签理由是申请人没有适用于新西兰或被认可的商业经历,或者以申请人没有英文基础为拒签借口。其实什么是适用于新西兰的商业经历以前移民局并没有要求,我公司就有客户被移民官在电话中用英文提问,要求用英文回答商业计划中的问题,所幸我们有远见,在申请前就让客户进修英文,最后终于顺利通过。

我们认为一个合格的中介不仅能为客户组织材料,还要有预见性,能考虑到未来移民市场的发展方向,因为目前平均申请周期长达8个月,而移民局的要求却是不断变化的,8个月前递交的材料可能在移民官审理时已经是不合格或者不充分的了。中介应在起草证明时能预见未来趋势,在申请材料中多留余地以应付新西兰移民政策的多变性。

另外,自2月中旬来,我公司客户考过雅思的明显曾多,其中2月12日通过雅思的客户中有两人更达7分,这说明雅思本身并不难,因为移民局要求的只是普通级的考试。从客户的经验看,只要经过短期复习通过率可达到85%以上,我们认为只要有一些英文基础并再经过复习是能通过的。自实行英语要求后,我们的客户以女士居多,她们的丈夫由于生意繁忙只好让太太复习考试并作主申请人。

2003年02月10日--商业移民局给我公司来信:详细描述投资移民资金转移正确途径

近一段时间来,有很多已获原则批准的投资移民在资金转移上遭遇困难,他们的转移方法不被移民局认可。我们每天都接到十多个非我公司客户求助电话,原中介公司无法解决客户的资金转移问题,建议其客户找我公司寻求帮助。

从2月份我公司陆续收到的投资移民原则批准信看,移民局已经把投资资金转移更加严格规范了,在长达3页的批准信中明确要求申请人需证明其所转移的资产来自于其所申报的资产里,而且通过商业银行系统以合法渠道转移到新西兰。

为资金转移的问题我公司最近也不断和商业移民局沟通,相互来往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超过数十份。移民局为了资金转移的问题专门安排两个移民官审理,只有他们认为符合条件的才能发绿卡。前段时间由于移民局内部对于中国投资移民的资金转移途径没有统一意见,一直没有下结论,因为中国限制外汇出境,按目前的做法大多数中国申请人都不合格,故商业移民局将此问题交给上级研究。今天早上移民官给我们来电: 他们已经从上级部门得到明确答复,移民局对于中国投资移民资金转移将有一个明确标准。随后移民官特别给我公司来信明确了移民局认可的最新标准,并详细描述申请人应该按何种步骤才能获得移民局认可。相信这封信让我们受益非浅,我们将起草新的资金转移步骤,我公司目前有经验丰富的顾问专门协助客户办理资金转移,将来我公司客户将严格按此步骤将资金从中国合法转移到新西兰。

(严禁中介转载,违者将公布其黑名单)

2003年01月10日--2002年我公司投资移民市场统计及新西兰移民局已经开始新的商业移民政策评估

2002年的商业移民市场,特别是投资移民市场可以说是风风雨雨的一年,由于前几年实施的商业移民政策已经广为大家了解,大家都知道申请新西兰投资移民能免坐“移民监”而且过程比加拿大、澳洲短,再加上中国最近在私营企业产权制度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导致申请新西兰投资移民的人越来越多,大有超过加拿大和澳洲投资移民的趋势。我公司投资移民量一直占据市场较重的份额,自2002年初开始我们的签约客户数就月月打破历史记录,批准人数也是逐月增多,无论是投资移民还是长期商务签证都一直保持100%的成功率(在商业移民局有案可查),而且在下半年后我公司的客户还获得移民局加快审理,甚至不到2个月就有获得批准的,相对于移民局目前平均8个月的审理进度看我公司客户的审理速度是很快的。我们从中也找到一套完全符合商业移民局审理标准的申请材料模式,积累了大批各行业成功客户的经验,客户各种商业背景及疑难问题经我公司合理设计都获得移民局认可,而且很少有要求补充材料的,可以这样说只要我们签约的客户都能顺利获得移民局批准,这一点也为客户认同。在获得客户和移民局的双重信赖下我们并没有骄傲,下半年后根据移民局的新要求我们着重加强移民登陆的后续服务工作,特别是协助客户资金转移,使客户最终都顺利获得“绿卡”。

就在我们的工作越来越成熟,签约客户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移民局于去年11月20日突然实施了新的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考英文。这个政策对商业移民市场干扰很大,很多申请被迫停顿,同时在新西兰本土也发生华人和新西兰现政府的争执,最后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虽然新政策对很多人影响很大(在外企做高级雇员的几乎没有受影响),但大家并没有气馁,有能力的申请人加入了英文学习的行业,很多客户甚至夫妻双方一起学英文,谁通过谁就作主申请人。从目前已经递交法院等待裁决的争执看,即使法院裁决对申请人有利也仅针对那些已经递交申请的长期商务签证客户,对那些还没有递交申请的客户没有任何益处,因为递交法院裁决的仅仅是限制移民局对已经递交申请人在英文要求上的追朔性,未来申请人是否必须参加英文考试并不是法院审理的内容。12月24日移民部长发表的声明中就已经明确指明了这一点,受法院裁决影响的仅仅是小部份人,大部份人还是要按照移民局的新政策实行。

值得可喜的是,新的商业移民政策即将出台。移民局已经在制定新的商业移民政策阶段,新政策的框架已经草拟好,正委托一些评估机构做评估,这次新的政策主要注重几点: 1)要合理地利用移民的投资资金使之真正能为新西兰经济发展做贡献;2)新政策能更好地帮助移民在新西兰定居并顺利融入新西兰的社会;3)新的政策要有稳定性,期望在未来数年内不要有大的修改。现政府由于其移民政策朝令夕改已经损失了声誉,而且对申请人造成恐慌,所以后一条也是今次新政策所强调的。

由于政策还处于评估阶段,我们不好预测何时公布,但根据前段时间移民部长及政府官员的讲话看,我们认为新政策大致有几个方面有修改: 1)移民的投资资金将用于购买政府低息债券,期限2-3年,预计政府每年可以赚到3-5亿新西兰元的利息差。另一种可能是:申请人购买创业风险基金,将投资直接转化到新西兰企业中。2)为更好地帮助移民安居并融入社会,主申请人的英文要求还是必须的,但可以暂缓执行。将来申请人在英文达不到要求时可以递交申请并得到2年期限的临时“绿卡”,但申请人到达新西兰后除必须购买英语课程外还需于2年内通过英文考试,否则不获颁发永久“绿卡”。当然,移民局会成立一些机构帮助移民更容易定居,让他们了解新西兰的风俗习惯以便和本地人打交道。如果实行这个新政策我们估计很多人会把主申请人改为配偶。

下面是2002年我公司投资移民客户统计数据:

2002年我公司客户除了来自传统的中国大陆市场外,还包括海外客户,如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澳洲,加拿大,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南斯拉夫,保加利亚,匈牙利,埃及,
印度尼西亚,南非,津巴布维,越南,泰国,柬埔寨,缅甸等地,主要是当地华人,有的是不能取得当地绿卡,有的是希望移居到新西兰这样更富裕,更安全的地方。

我公司投资移民客户大致来自下列42个行业:

1)建筑业:包括房地产开发,高速公路建设,建筑装修,市政工程开发,城市管道铺设(通讯管道及煤气管道施工),建筑设备租赁。建筑业约占我公司总客户量的38%;
2)能源业:包括小型油井,天然气(以陕西居多)开发,连锁加油站,煤窑(客户以山西、内蒙居多),煤炭销售;
3)旅游业:五星级、四星、三星级数家,旅行社、滑雪场、度假村经营,旅馆联锁店;
4)零售商业:大型综合商场,联锁超市,该类客户以北京、广东、福建等地居多;
5)餐饮业:大型酒楼,饭店,风味快餐连锁店,东欧某国最大的中餐馆,还有来自台湾,在海峡两岸有超过100家连锁店的知名饮食企业;
6)娱乐业:大型夜总会,酒吧,游乐场,美容院(广东、海南、福建地区最多);
7)通讯技术业:包括世界名牌高频,甚高频无线对讲设备代理商,手机销售代理商,数字传呼公司,电话生产,中、小型程控交换机生产,无线蜂巢通讯设备生产;
8)信息技术(IT)软件业:大型通讯软件,企业ERP开发,邮电局移动通讯(手机)月费结算软件,股票交易结算软件,智能化中学生教育软件,企业财务软件等的设计及销售,国外著名数据库、大型专业工具软件中国地区总代理;
9)信息技术(IT)硬件业:电脑配件,电脑显示器,硬盘,光驱生产,通讯卡制造,光导纤维生产,电脑批发,不间断电源及国际知名品牌总代理,电脑消耗件生产(打印机墨盒);
10)文化产业:中国演艺界的一批名人,大腕(主要集中在北京),中外文化交流传播公司,展览会务设计公司、展览承包商,版权交易(电视剧、CD版权交易)公司;
11)微电子业:微电子产品开发,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大屏幕显示产品,
电站故障监视系统,高科技住宅综合电子保安网络,家电产品元器件(电阻,电容器生产),汽车音响及报警器,蓄电池生产;
12)强电(电力)业:电动机,高、低压开关柜制造,高压真空开关、绝缘器制造,变压器制造;
13)家电行业:空调业(包括中国知名家庭空调企业及大型制冷工程承包商),家用饮水机(中国知名品牌,销量第一)制造,厨房厨柜一体化生产;
14)电气及机电一体化行业:医疗器械,电气传动,电缆制造,机电设备销售,电梯销售及维护:
15)汽车业:汽车制造(著名民营企业),国产及进口汽车(奔驰)销售代理,农用汽车制造,特种汽车改装,汽车配件生产;
16)机械制造业:化工设备制造,石油分离设备制造,天然气管道制造,通讯铁塔制造;
17)律师业:某省大型私营律师事务所;
18)设计业:中国第一批建筑设计事务所,工业设计;
19)广告业:报纸、电视广告代理商,户外广告设计,大型喷绘,广告创意;
20)数字产品业:华南地区总代理,经营日本名牌数字相机、摄像机及数字产品;
21)无形资产业:如出租车牌照,专利版权所有者投资;
22)评估业:民营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23)古董收藏业:古董、名画、邮票收藏交易;
24)国外大型设备中介业:直接支持中国重点工程的国外大型成套设备代理;
25)乳品业:乳品生产(某省最大私营乳制品厂企业),包括奶制品生产,奶牛养殖;

26)体育业:经营体育用品联锁店(某省规模最大);
27)环保业:水处理,融雪剂生产,大型环保工程;
28)服装业:名牌时装,鞋类,皮衣,手袋生产,时装联锁店;
29)证券金融业:投资管理公司,股票交易高手,客户的投资资金全部来自于股票交易、期获交易盈余;
30)冶金业:铸铁,锌品,立德粉,锡锭提炼;
31)交通业:包括运输车队,出租车公司,长途客运公司,船运公司;
32)高科技微生物技术:保健品(中国知名品牌),化妆品生产,微生物制品生产,澡类制品,动物血清制品生产,兽药制造;
33)化学工业:工业洗涤剂生产,锅炉清洗,染料销售;
34)种植业:高价值中药材种植,芦笋种植;
35)养殖业:高价值动物养殖及皮革粗加工,海产养殖(鳗鱼养殖、加工),大型养猪场,奶牛场;
36)货运代理业:从事货运及集装箱代理业务;
37)家具业:沙发制造,木制品精加工;
38)仓储业:开办大型冷库向客户提供冻肉,水果等的储存服务;
39)工艺美术业:工艺品画(贴金画),精美礼品,旅游纪念品生产;
40)文化用品业:办公用品,纸张,纸浆销售。
41)外企高级雇员:知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代表,高级市场经理,年薪超过100万;
42)教育业:私立教育集团,包括贵族学校及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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